美國花旗集團同意支付5.9億美元與股東達成和解。股東指責花旗在全球金融危機2008年爆發(fā)前隱瞞巨額有毒抵押貸款關聯(lián)資產(chǎn)。
這場官司是與金融危機相關的最大和解案件之一。
花錢息事
花旗上周否認股東指控屬實,但同意達成和解,以省去引發(fā)共同訴訟可能產(chǎn)生的花費和不確定性。
花旗說,和解達成意味集團向解決金融危機期間橫生而出的訴訟“邁出重要一步”,“對把這件事置之身后感到高興”。
紐約曼哈頓的地區(qū)法官悉尼·斯坦初步同意和解協(xié)議,定于2013年1月15日召開聽證會考慮最終批準和解。
投資者已起訴多家銀行,不滿它們引發(fā)金融危機的種種行為及其危機期間的舉動。
美國銀行公司2010年同意支付6億多美元,了結與旗下抵押貸款分支機構全國金融公司有關的官司。去年,富國銀行達成5.9億美元和解協(xié)議。
多年官司
花旗和解協(xié)議涵蓋2007年2月26日至2008年4月18日的股東。
美聯(lián)社報道說,股東2007年底對花旗提起訴訟。原被告雙方曾經(jīng)歷已退休聯(lián)邦法官萊恩·菲利普斯的調(diào)解。訴訟形成的法律文件將近4000萬頁。
股東代表、克比·麥金納尼公司合伙人艾拉·普雷斯接受路透社記者采訪時說,“基于我們在確定責任和損失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和解對于我們而言是非常好的結果”。
花旗14名現(xiàn)任和前任高級管理人員同樣遭到起訴,包括首席執(zhí)行官(CEO)維克拉姆·潘迪特和前CEO查爾斯·普林斯。
尚不清楚被告中的高管及其保險商是否有責任支付和解金;ㄆ煲幻l(fā)言人拒絕評論此事。
花旗股東在長達547頁的訴狀中說,隨著市場意識到“滴答作響的定時炸彈最終回爆到花旗的資產(chǎn)負債表上”,股東蒙受了巨大損失;ㄆ旒瘓F2008年虧損276.8億美元。
股東挨坑
自股東提起訴訟到2009年3月,花旗市值縮水大約2500億美元。隨著花旗接受聯(lián)邦政府救援款,納稅人一度持有大約三分之一股份。
花旗雖已償還政府救援款,但股價僅相當于集體訴訟期結束時的大約十分之一。
原告中的股東包括多名花旗前員工和自動化交易平臺公司的董事;ㄆ2007年10月以6.8億美元價格收購自動化交易平臺公司,其中85%以花旗股票支付。自那時起,花旗股價下跌94%。
與此同時,花旗正試圖說服位于紐約的聯(lián)邦上訴法庭,希望以2.85億美元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和解。證交會指控花旗欺騙性地誤導投資者,售出總額10億美元的擔保債務權證(CDO)產(chǎn)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