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峽杯首屆書法大展作品征集活動啟事

時間:2011-04-14 14:33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4日上海消息 為進一步弘揚中華文化,展示海峽兩岸文化交流成果,紀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首屆“上!{杯’書法大展”活動將于10月舉行,作品征集活動現(xiàn)已正式啟動。以下為活動征集啟事全文。

  組織

  顧問單位: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新聞局。

  指導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主辦單位:上海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上海市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上海市書法家協(xié)會、《書法報》、中國臺灣網(wǎng)。

  協(xié)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臺灣)、上海市文化聯(lián)誼會、上海市臺灣同胞聯(lián)誼會、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yè)協(xié)會、上海圖書館。

  承辦單位:上海與臺灣網(wǎng)。

  由上述單位組成組委會。

  展覽、出版、宣傳

  2011年10月10—12日在上海圖書館舉辦“上!{杯’首屆書法大展”,展期3天。

  出版《上海“海峽杯”首屆書法大展作品集》(以下簡稱《作品集》),并在展覽開幕儀式時首發(fā)。

  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及海峽兩岸電視、平面、網(wǎng)絡、廣播等主流媒體、海峽兩岸書法專業(yè)媒體以專版、專題、專訪等形式報導展事。

  作品

  作品內(nèi)容以謳歌、贊頌祖國大好河山的中國古今詩詞、海峽兩岸文化交流與和平發(fā)展、孫中山先生名言及頌揚紀念孫中山先生豐功偉績等為主,歡迎創(chuàng)作詩詞。

  書法:未發(fā)表過的新作。書體不限。限6尺整張以內(nèi),豎幅(含長條、對聯(lián)),也歡迎斗方、扇面、小品等;草書、篆書請附釋文。

  篆刻:未發(fā)表過的新作6-8方印蛻、附兩方以上邊款。一式二份:一份為展覽專用的豎式印屏,尺寸為33cm X 136 cm 或45 cm X68 cm,自行題簽設計;另一份為出版專用,請粘貼在16開白紙上并注明每方印章的釋文。

  每人限投作品一件,不需裝裱,不收評審費,不退作品。

  請在每件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鉛筆以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性別、年齡、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另附身份證(影印件)及藝術簡歷一份。

  收件截止于2011年7月15日(以當?shù)剜]政日期為準);請以郵政掛號或郵政快遞寄達,郵件封面右上角注明“作品征集”字樣。收件:上海市宋園路54號,郵政編碼200336,聯(lián)系人:常志康021-62758877-6404、13918989282,張誼021-62758877-1106;專用電子郵箱sfsfzk@163.com 。

  評選 榮譽

  由上海市書法家協(xié)會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海峽杯榮譽獎”、“海峽杯藝術獎”若干,頒發(fā)證書、獎杯、獎金、贈《作品集》三冊;評選入展作品250件,作品收入《作品集》,授證書、贈《作品集》二冊;評選入選作品200件,作者名單收入《作品集》,贈《作品集》一冊。獲獎、入展、入選作者未能參加開幕儀式、觀展的,由組委會郵政掛號寄達。

  律師、公證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評選。

  責任

  組委會對作品負有展覽、出版、宣傳、版權之責任與義務,以及對本啟事之解釋權。

  寄達作品的大陸、臺灣、港澳地區(qū)及其他國籍的作者,均視為認同并遵行本啟事規(guī)則。

  熱誠歡迎年滿18周歲以上的海內(nèi)外作者參與,共襄盛舉。

“上海‘海峽杯’首屆書法大展”組委會

編輯:劉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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