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運營商校園惡斗事件頻出 禁令為何禁不住

時間:2011-09-23 07:52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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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新學期伴隨學生們熱鬧入學的是幾大運營商的激烈“火拼”。本是同根生的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運營商,除去從網絡、終端、品牌、資費、服務上的激戰(zhàn),更為直接的“暴力”沖突成為運營商們的首選。校園市場的非凡意義,使運營商間的競爭從常規(guī)走向惡斗 </p>
<p>  從分家伊始,運營商之間的競爭趨勢注定了無可避免,爭斗也由來已久。2004年以來,運營商間的惡斗事件在上海、江蘇、廣東、浙江等地屢有發(fā)生,其中不乏造成重大惡劣影響、當事方被處以法律判決或行政處罰的事例。 </p>
<p>  <strong>校園惡斗事件頻出 </strong></p>
<p>  僅在今年,各地又頻爆運營商間的惡斗事件: </p>
<p>  8月25日,浙江杭州,浙江工業(yè)大學朝暉校區(qū),電信方面剪掉移動光纜,電信方面工作人員王國平隨即被刑拘,后電信和移動兩方私下達成和解,被刑拘的電信工作人員王國平也取保候審。 </p>
<p>  8月27日,江蘇南京,南京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移動方面對校園網進行工程割接,但遭到電信人員阻撓,工程一度被迫中斷,后經搶工,校園網得以恢復。 </p>
<p>  8月底,浙江溫州,龍灣濱海工業(yè)區(qū)旭日小區(qū)的移動和鐵通的寬帶光纜被電信拔除。 </p>
<p>  同樣,在湖北武漢,8月29日,聯通在武漢工業(yè)學院金銀湖校區(qū)內的8根光纜被剪斷。相隔兩天,9月1日,聯通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紡織大學、武漢體育學院、華中師范大學、武漢科技大學等五所高校的光纜被剪斷。 </p>
<p>  9月2日,浙江寧波,浙江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該學院多幢學生宿舍樓的光纖被電信方面拔除,致校園網絡癱瘓數十小時。而2010年8月底,浙江臨安,浙江農林大學也發(fā)生電信剪除移動光纜的事件,電信方面兩人被刑拘,之后取保候審…… </p>
<p>  此外,江蘇常熟等地的一些居民小區(qū)也出現了運營商相互破壞通訊光纜的事件。 </p>
<p>  對幾大運營商而言,類似的暴力事件不絕于耳。從廣東移動"封校門"到遼寧大連“換卡門”,從巨資回收競爭對手機卡到“詆毀門”、“拆攤門”,甚至因強勢壟斷而引發(fā)暴力命案……種種手法令人側目。 </p>
<p>  <strong>禁令為何禁不住 </strong></p>
<p>  媒體在呼吁要以法律重拳治理校園市場惡性競爭,工信部今年6月也頒布了《關于規(guī)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yè)校園電信業(yè)務市場經營行為的意見》(下稱《意見》),來規(guī)范運營商們有序競爭。而隨后層出的運營商間的爭斗事件無疑讓監(jiān)管部門和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停留在紙上。 </p>
<p>  盡管《意見》明確禁止運營商與校方簽訂排他性協議,但監(jiān)管部門無法以一紙禁令來化解、平息三家運營商多年的紛爭。今年,內蒙古、廣東等地的運營商和學校在新生啟事、通知中仍明確實施了排他性協議,禁令中規(guī)范限制的行為依舊橫行。爭斗中法律被無視,企業(yè)道德更無從談起。 </p>
<p>  運營商們埋頭熱斗,爭奪的核心--用戶,卻被扔在了一邊。無論哪家運營商在爭斗中取得“優(yōu)勢”,素有“上帝”之稱的用戶卻無法獨善其身。眾多用戶的利益在這場斗爭中始終是刀俎上的魚肉,被爭奪、被犧牲。 </p>
<p>  “以賄賂校方甚至相互破壞光纜來強占市場的行徑已是公開的秘密,無論誰占領校園市場,我們都只是魚肉”。一位學生網友這樣評述。有網友戲虐,運營商們的爭斗就是“狗咬狗”,但咬來咬去,受傷的始終是用戶的利益。 </p>
<p>  互相拆臺、相互詆毀,各種惡斗的背后是成本大戰(zhàn),成本戰(zhàn)在消耗彼此的資源時也在透支整個行業(yè)的形象和空間。 </p>
<p>  而主導運營商拿出大量成本打擊競爭對手的是各運營商的高額收益。據三大運營商公開財報顯示,2010年,中國移動實現營業(yè)收入4852億,同比增長7.3%;中國電信營業(yè)收入為2198億,同比增長5%;中國聯通實現營業(yè)收入1713億,同比增長11.3%。 </p>
<p>  與高收益相比,運營商降低資費的同時,服務水準也一同降低,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在2010年發(fā)布的消費者申訴的十大熱點顯示,電信服務申訴居前,其中移動電信服務申訴20631件,固定電信服務申訴13441件。這樣的現實,很大程度上是運營商把注意力放在相互“傾軋”上所致。 </p>
<p>  <strong>惡斗現象的背后 </strong></p>
<p>  惡斗亂象的深層原因既有企業(yè)自身原因,亦有行業(yè)體制、監(jiān)管等多方因素。 </p>
<p>  2002年電信南北拆分后,彼時的網通、鐵通與電信在寬帶和固網上的競爭加劇,三方在基礎設施建設和市場營銷活動中多有沖突,運營商第一輪惡性競爭高潮在2003年凸顯。此類惡性事件的爆發(fā),直接推動了國家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實施《關于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司法解釋》)及貫徹該《司法解釋》的說明。 </p>
<p>  《司法解釋》及說明對各地運營商之間不正當競爭,如:陽泉剪斷電纜分線盒事件、朔州有組織的拔電線桿事件等,破壞、剪割對方通信光纜等設施的行為和后果影響,作出明確的適用法律依據。 </p>
<p>  2008年5月23日,中國電信行業(yè)的又一輪重組開啟,中國電信收購中國聯通CDMA網,中國聯通與中國網通合并,中國網通的基礎電信業(yè)務并入中國電信,鐵通并入中國移動。此輪重組后形成了無業(yè)務范圍缺失的3家全業(yè)務運營商,因此也被業(yè)界認為是中國電信業(yè)競爭的真正開端。改變個別運營商在特定業(yè)務上的相對壟斷局面,是一直以來國家推動幾次電信業(yè)重組的目的所在。 </p>
<p>  2009年下半年,電信業(yè)重組完成。此輪電信業(yè)重組之前,中國電信一直未獲移動牌照,其傳統(tǒng)優(yōu)勢只在寬帶。而整個通信行業(yè)移動替代固話的趨勢在加速。 </p>
<p>  業(yè)內人士透露,目前,3家運營商在移動通訊、寬帶等業(yè)務上都互相滲透重合,新的業(yè)務局面出現,原來占絕對優(yōu)勢的運營商出現了潛在威脅,以南方的寬帶業(yè)務為例,大多數居民小區(qū)、校園內的寬帶管線原先都是由電信鋪設的,在很多施工案例中,其他運營商想要在這些小區(qū)引入自家寬帶,就會碰到來自電信的阻力。 </p>
<p>  2009年12月,有媒體報道的上海移動在嘉定、浦東兩居民小區(qū)內通信電纜被上海電信工作人員剪斷的事件基本都是這種情況。 </p>
<p>  而在共建共享的具體操作層面上,盡管工信部多次下文要求三大運營商共建共享通信基礎設施,但運營商沒有很好的操作辦法。 </p>
<p>  重組后,三大運營商面臨的企業(yè)關鍵績效指標(即KPI)考核壓力加重,其中以中國電信壓力最重。三大運營商均屬國務院國資委管轄的央企,在國資委以“利潤總額、經濟增加值”為主要指標的業(yè)績考核指導思想下,央企領導班子3年任期業(yè)績考核指標中經營業(yè)績權重占到50%。 </p>
<p>  在KPI掛帥的情況下,逐層加碼的考核壓力傳遞到一線末梢,指標直接關系到獎金和升職。運營商的天平很容易偏向追求市場份額一側。客觀上也成為運營商彼此間沖突層出的重要原因。此前,有業(yè)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各運營商內部的相關人員說起競爭對手的市場份額和排名時都如數家珍,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 </p>
<p>  最終,“不惜代價搶占新生用戶,擠壓競爭對手現有用戶”成為企業(yè)的不二選擇,并由此衍生出“高價公關學校,獨占校園空間”、“低價傾銷、相互詆毀破壞”等不良競爭手段,惡斗事件出現的頻率隨之增加。 </p>
<p>  另一方面,運營商間的產品功能同質化競爭態(tài)勢下,客戶占有率的擴張短期內即可為運營商們帶來最直接的收益,對完成上級考核指標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艾F象在基層,根子在上層”,KPI指標重壓、電信企業(yè)間的競爭亂象、監(jiān)管力有不逮,三方合力導致了現有苦果。 </p>
<p>  <strong>誰能破解惡斗難題 </strong></p>
<p>  運營商惡斗事件,顯然違背了電信重組的初衷。不少行業(yè)內專家認為,這種過分注重短期財務業(yè)績指標的考核辦法,使得國企經營者難以站在戰(zhàn)略的高度充分揭示業(yè)績改善的關鍵動因,也缺乏動力改善技術創(chuàng)新、服務創(chuàng)新和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 </p>
<p>  從主管部門到各級電信企業(yè),由上至下地改善"KPI"指標的科學合理設置,將非財務指標納入經營業(yè)績評價之中,在機制上減少“短視”行為;作為電信企業(yè)拋棄傳統(tǒng)思維,構建差異化的發(fā)展模式,避免同質競爭,實現長遠健康發(fā)展;政府方面加強監(jiān)督體制落實和執(zhí)行力度。 </p>
<p>  觀察家們指出:企業(yè)自律、行業(yè)把控、政府監(jiān)管,或許三者的由上而下的改變才是目前惡斗難題的有效破解。</p>
編輯: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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