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2月12日電 (記者胡善安)記者9日從國家統(tǒng)計局福建調查總隊獲悉,2011年1~11月,福建省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2855.18元,同比增長14.3%,增幅同比提高3.7個百分點。其中,工資性收入15980元、經營凈收入2741元、財產性收入1607元、轉移性收入4757元,分別增長11.0%、41.5%、23.7%和5.4%。
據(jù)抽樣調查統(tǒng)計,今年前11個月福建省農民人均現(xiàn)金收入8704.7元,同比增長19.0%,增幅同比提高7.7個百分點。其中,工資性收入3633.5元、家庭經營收入4277.8元、非生產性收入793.4元,分別增長25.8%、15.7%、8.7%。(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