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藝術家霍夫曼的那只大黃鴨游進臺灣后,可謂萬千寵愛在一身,所到之處引得“鴨迷”追捧,被昵稱為“小鴨”,創(chuàng)造了“鴨經(jīng)濟”。但鴨紅是非多,關于這只鴨子的爭議也開始浮出水面,特別是2013年的最后一天,眾目睽睽之下,這只鴨子在美麗的基隆港“呯”的一聲,爆了!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當時擠得滿滿的人潮正在賞鴨,一聲巨響之后,鴨身應聲從太陽穴處爆裂,當場攤成“鴨肉扁”。一位觀眾表示,難得在2013年的最后一天來看基隆黃色小鴨,沒想到看到的竟是一張“餅”。也有剛擠進人群的觀眾還沒搞清楚狀況,自言自語道:“奇怪,小鴨收起來了嗎?”
鴨子暴斃的原因眾說紛紜,有人說天上的老鷹啄的,有人說氣打太飽了。比較靠譜的解釋是,小鴨初抵基隆港時是陰雨天氣,但到了12月31日天氣放晴,陽光令小鴨熱漲,又沒有控制氣體壓力的裝置,因此,基隆版的小鴨就變成了短命鴨。
其實,這只鴨一開始就爭議不斷,先是設計師不滿被侵權而拒絕出席開幕式和記者會,后來又因為污染而為“丑小鴨”上演了洗澡一幕。臺灣媒體批評說,黃色小鴨的心理療愈、藝術鑒賞或是觀光功能,確實引起各地民眾追鴨風潮,但隨著高雄、桃園和基隆三地展出,不僅顯示地方政府團隊能力高低,也暴露出政商人士想借此大牟其利、大撈一筆的丑態(tài)。
臺灣媒體還由此反省自身的文創(chuàng)能力,《旺報》評論指出,臺灣常自詡是兩岸文創(chuàng)產(chǎn)業(yè)領先者,但這次基隆“黃色小鴨”事件,讓人覺得臺灣的所謂才子創(chuàng)意,實在太驕傲。明明企圖把黃色小鴨邊際效益用個精光,卻一副“法律沒禁止什么都可以做”的態(tài)度,知識產(chǎn)權不是現(xiàn)代文明社會最重要的準則嗎?
藝術工作者也加入反思的陣營。香港一家實驗劇團與臺灣“舞蹈空間”舞團合作了一出舞蹈劇《如夢幻泡影》,舞臺上布置了一只7米高的大黃鴨,香港劇團藝術總監(jiān)胡恩威解釋,想借此突顯世人“拜鴨”如“拜佛”的消費文化現(xiàn)象。此外,舞臺上還有10個白色大氣球,“大黃鴨和大氣球的共同點是什么?里面都是空的!”胡恩威說。
在大黃鴨風靡兩岸和香港后,這個劇目想提醒大家,小鴨內(nèi)部什么都沒有。而我們目前的生活是否也一切只圖短暫而表象的歡樂?(陳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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