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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條在遼寧】遼寧發(fā)布“52條實施意見” 促進遼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8年10月15日 16:16:00A

  中國臺灣網10月15日沈陽訊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遼寧發(fā)展機遇,逐步為臺灣同胞在遼寧投資、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就學、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促進遼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臺辦、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29個部門發(fā)布的《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臺發(fā)〔2018〕1號),結合遼寧省實際,遼寧省臺辦、遼寧省發(fā)改委聯(lián)合出臺《遼寧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于10月11日頒布實施!皩嵤┮庖姟惫卜炙膫部分總計52條,內容涉及臺胞在遼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學習和生活等方方面面。

  據悉,該“實施意見”具有三個特點:一是體現(xiàn)“同等待遇”。支持臺資企業(yè)參與政府采購、基礎設施建設,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yè)享受土地稅收等政策優(yōu)惠等;二是共享遼寧改革開放的紅利。鼓勵臺資企業(yè)和臺灣同胞參與遼寧經濟社會發(fā)展,支持臺資企業(yè)實施產業(yè)轉型升級和技術改造及同等享受優(yōu)惠政策待遇等;三是對臺胞關于生產生活便利化的訴求給予了滿足,如在住房公積金、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以及子女入學等熱點問題上都給予了充分的政策支持。(中國臺灣網、遼寧臺辦聯(lián)合報道)

  附件:遼寧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全文)

責任編輯: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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