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黑龍江省雙城市的兆麟初中因為高額收費引起了社會質疑。一所幾乎全部是公辦成分的初中學校,卻打著“民辦公助”的幌子收取高額學費達14年之久。在省政府糾正后,該校仍以需要兩年“過渡期”為由,繼續(xù)違規(guī)收費。哈爾濱市教育局發(fā)展規(guī)劃處一位劉姓科員表示,這是考慮穩(wěn)定問題。既然選擇了收費學校,學生都是不差錢的。(10月24日《北京晚報》)
聽說過“穩(wěn)定是個筐”,卻沒聽說過學校亂收費也能裝進這筐里,一時竟不知該如何理解教育官員嘴里的這個“穩(wěn)定問題”?或許只能說,我們的官員太有才了——“穩(wěn)定”兩個字,可以放之四海,無所不適用?
雙城市教育局局長稱,收費問題上他們也有難言之隱——“上面”允許的;市里曾與兆麟初中有協(xié)議,該校所收學費的30%要交給市政府。而14年中該校收費總額超7000萬元,交給市財政多少、這些錢去了哪里,沒有人知道;家長們就知道這個中學已經(jīng)成了當?shù)卣摹百嶅X機器”。
其實,錢去了哪里,有無名目,都是一句話——被政府花掉了。這筆錢可能用于公務活動,錢不在預算內,花起來就更方便,公款吃喝、“考察”的支出,各種名義的補貼等等,甚至不需要名義的支出,都有可能從家長們貢獻的這筆錢里出。即便給予樂觀的想象,政府把錢用去彌補公共事業(yè)的投入不足問題了,可是弄錢的手段可以稱作合理嗎?為了公眾的需要從公眾手里不合規(guī)、不合法地收取費用,又豈非自相矛盾?
回過頭來再說教育局官員所說的“穩(wěn)定”。打著“民辦公助”的幌子違規(guī)收費,實際上就是對老百姓的巧取豪奪。政府巧取豪奪被解釋為“考慮穩(wěn)定問題”,這是不是說,如果政府拿不到這筆錢,官員們就會不穩(wěn)定?總不能解釋成,只有交了不該交的學費,家長或百姓們才穩(wěn)定,不讓交錢他們反而會不穩(wěn)定吧?——這叫什么邏輯?
“既然選擇收費,學生都是不差錢的”,這話也不對。差不差錢,錢都是百姓自己的,與學校和政府何干?再說了,不差錢的學生去了好學校,差錢的進不去,某些政府部門口中的“教育公平”又是個什么概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