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杜絕“開豪華車、住保障房”

時間:2011-03-21 22:09   來源:西安晚報

  記者近日在南京、武漢、九江等地采訪了解到,各地保障房建設與交付量今后幾年將逐年加大,保障對象也將向“夾心層”擴展。與此同時,保障房分配制度中的漏洞日益凸現,比如保障房小區(qū)時?吹胶廊A車出入,保障房存在出租和空置現象等。(3月18日《經濟參考報》)

  保障房分配的公平性是一個老生常談問題,但卻常談常新。我們現在面臨的新問題是,按照規(guī)劃,未來五年我國將新建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是“十一五”期間保障房建設總量的兩倍多。保障房建設面臨著不少問題,而保障房分配面臨的問題可能更多、更棘手。這么多的保障房能否公平分配,涉及的人群多,社會影響大。同時,隨著“夾心層”參與保障房分配,對其收入水平的甄別、分配資格的鑒定難度增大,如何堵住這些漏洞,需要未雨綢繆,在制度上作出合理而精細的安排。

  人們常常以保障房小區(qū)有豪華車出入、保障房被出租等現象,來推斷保障房分配不夠公平合理,這種推斷有其道理,但也應該看到,這只是現象判斷,而不是本質判斷,因此可能出現偏差。比如,某人可能開的是單位或老板的豪華車,或是借用親戚、朋友的車;再比如,雖然自己收入很低,但父母收入很高,而自己和父母是分開過的;還比如,一個低收入者購買經適房后,可能要外出打工,所以要把房子租出去;甚至于,一個低收入者自己舍不得住經適房,寧肯出租以換些生活費用,自己則租住在更簡陋的房子……廣州曾查處了3名出租經適房的業(yè)主,令人吃驚的是,這3名業(yè)主竟然都是貨真價實的低收入者,其中一名業(yè)主伍少榮,因為家庭生活困難,只能靠出租經適房來緩解月供壓力,而他和妻子則租住在一間只有6平方米的破舊公房里。

  舉這些例子,并非要為“住保障房、開豪華車”或出租經適房辯護,而是想表明,現實是復雜的,什么樣的情況都有,保障房分配制度需要更加精細、合理的制度安排,要充分考慮社會生活的復雜性。同時也意在表明,做好保障房公平分配工作的難度確實大,完善制度設計并非我們想象得那樣簡單。

  從道理上講,一個家庭有無資格獲取保障房,最根本的衡量標準是家庭收入水平是否足夠低,但是,由于收入核定機制、社會誠信機制欠缺,保障房申請者的真實收入水平較難鑒別,致使“收入標準”時常被扭曲,騙取保障房的假冒低收入者大有人在。

  對于那些不太難以鑒別的騙取保障房行為,以及包庇、縱容這些行為的人,要堅決予以懲處,相關罰則同樣需要加以細化,提高精確度。眼下的保障房分配亂象,固然有制度不完善的因素,但也有制度沒有得到切實執(zhí)行、相關環(huán)節(jié)把關不嚴的因素。唯有從完善制度和提高制度執(zhí)行力兩方面入手,才有望讓保障房分配走上公平合理的軌道,讓保障房真正成為中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晏揚)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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