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王先生說,他的一個朋友官至遼寧省一廳長,想謀求副省級職位;另一個朋友是政法大學(xué)副教授,想進公檢法系統(tǒng)。他先行墊付600萬元替這兩人買官被騙,直到案發(fā)也不說朋友到底是誰。8月,詐騙王先生的嫌犯鄒焰焰在市二中院受審。王先生當天沒有現(xiàn)身,據(jù)知情人分析,王先生打算一人扛了,把買官的朋友說出來沒有意義,私下里怎么給錢也與本案無關(guān)(8月2日《京華時報》)。
幸虧買官被騙,如若得逞,根據(jù)一些官員奉行的“當官不發(fā)財,請我都不來”的投資邏輯,600萬元的投入必將翻倍撈回,最終污染官場、敗壞法紀、戕害公共利益。不過,這名王先生頗“低調(diào)”,儼然“學(xué)雷鋒做好事”,把責任全都往自己身上扛,就是不愿說出究竟是替哪兩人買官。
詐騙王先生的嫌犯已經(jīng)受審,但此起案件不止牽扯到詐騙,還有案中案以及背后看不見的詭異之秘。
其一,廳長和副教授究竟姓甚名誰?盡管王先生拒絕透露,但實際上不難查到。王先生給鄒焰焰匯款后,鄒焰焰說“廳長”的任職文件已經(jīng)辦下來了,并拿出一份紅頭文件,上面寫著“國務(wù)院37號令,任命某某為遼寧省副省級干部,后面還蓋有國務(wù)院公章”。盡管該紅頭文件一定為假,但上面的名字不會造假。
其二,王先生為何要充當掮客?不管王先生從事何種工作,600萬元都不是小數(shù)目,因此,須弄清這600萬元的來路。而王先生不是傻子,出手如此闊綽,他一定自信有高回報或者能賺取不菲的中介費。王先生自稱600萬元屬于先行墊付,既然是墊付,就表示錢還會收回來,而這恰說明他與他的兩名朋友有利益往來。
其三,在王先生買官事件中,那兩人究竟扮演什么角色?王先生表示,從始至終他都沒有和“廳長”、“副教授”講過幫他們辦理升遷的事,“我只是想事辦成后再跟他們說”。此說大可存疑,事成再告知,事不成呢?“擅自”替廳長、副教授做主,投資又如此巨大,可見王先生和他們的關(guān)系勢必不一般。王先生強調(diào)兩人不知情,無非是撇清他們的責任,掩蓋被委托買官的事實罷了。
此外,王先生替人買官一事,也激起了網(wǎng)友吐槽。比如,有網(wǎng)友戲謔稱道,才幾百萬元就想買個副省級,怪不得失敗。這雖是一起買官未遂事件,但帶給人們的反思并不少,王先生為何想到買官,受誰啟發(fā)?萬一買官成功,這一丑聞也許就不會出現(xiàn)了!安慌懿凰,原地不動”,買官賣官現(xiàn)象確實存在,在官場中占有多大比例,何以除掉這一毒瘤?
面對可能存在的利益輸送以及其他疑似腐敗跡象,王先生無權(quán)隱瞞與案件相關(guān)的準確信息,而司法部門不妨及時介入調(diào)查。順藤摸瓜,也許能摸出更具新聞性的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