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20年前,鄧小平同志在南方談話中語重心長地告訴人們法律制度在國家發(fā)展中的重大意義。經過20年的發(fā)展,今天,依法治國已經成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已經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依法治國方略,來之不易。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在探索社會主義法治的道路上取得了成就,但也經歷過曲折。改革開放的春風,掀開了我國法治建設的新篇章。伴隨著30多年的經濟騰飛,法治建設也闊步前行。1997年,黨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載入憲法。2002年,黨的十六大將“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2007年,黨的十七大對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一系列新部署。黨的十八大又再次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經過30多年的發(fā)展,今天的中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立法日趨完善、執(zhí)法不斷規(guī)范、司法更加公正,人們的法治意識大大增強,國家各項事業(yè)發(fā)展都納入了法治軌道。
社會主義法治完全不同于人治。人治崇尚的是個別人的權威,樹立的是少數人的專制,它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提供土壤。社會主義法治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維護的是社會公平正義,保證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社會主義法治根本不同于資本主義法治。多黨輪流執(zhí)政、兩院制和三權分立不適合中國國情。社會主義法治強調的是黨的事業(y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tǒng)一,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安。改革開放以來,具有巨大優(yōu)越性和旺盛生命力的社會主義法治為中國的改革發(fā)展保駕護航,有力推動改革開放宏偉大業(yè)順利前進,有效保障億萬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實現,積極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wěn)定。
作為全體人民堅定不移的奮斗目標,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仍然任重道遠。新形勢下,我們需要繼續(xù)在全社會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的統(tǒng)一、尊嚴、權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為黨和國家興旺發(fā)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何民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