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的朱曼,沈陽大東區(qū)一家私營口腔診所的勤雜工。僅為被拖欠的千元工資,今年一個月里奔走于沈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大東區(qū)勞動監(jiān)察大隊等三家部門陳述情況、填寫表格、搜集材料,被要求須提供9種證明,而即使年前補全手續(xù),勞動監(jiān)察大隊的回復則是“幾個月也不一定有結果”。(2月3日新華網(wǎng))
朱曼之所以被欠薪,那是因為兩個月前她在診所擦鏡子時不小心割傷手指需植皮,養(yǎng)傷期間老板放話“別來了”,當月1070元的工資也隨之沒了蹤影,于是朱曼被迫走上討薪之路。
朱曼被要求提供哪些書面證明呢?勞動仲裁人員掰著手指頭要求:你要先到工商局查詢并打印出你所在單位的登記信息資料,然后提供你的9種書面證明,包括解雇書面證明、考勤卡、工資單明細復印件等,再填寫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才可以立案。朱曼感嘆:“這些材料老板也不會給我!”而在診所工作近4年的朱曼不知道還有這么多證明,解雇是口頭,至于“公司情況咨詢卡”,她更不知為何物。
勞動者討薪難,但比之更難的則是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起碼的敬業(yè)精神。面對勞動者的訴求,在他們習慣踢皮球的背后,則是一種極其可怕的倚強凌弱思維。本來,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是用工單位,如果需要提供更多證明,那在投訴者不能或無法提供的情況下,職能部門完全有理由約談被投訴的用工單位,并要求他們?yōu)槭欠裢锨饭と斯べY倒舉證。但令人揪心的是,他們根本無意去與涉嫌侵權的用工單位正面交鋒,而是拿上門投訴的勞動者開涮,基本的同情心都沒有,還奢望他們?nèi)プ罱K為投訴者快速討回血汗錢?
退一步說,投訴者不能或無法提供有效證明,反而就是勞動保障和工商管理的工作重點,現(xiàn)在因為你們的監(jiān)管不到位而為用工單位侵權提供了便利,自身一點不為之愧疚,反而把責任一股腦推動投訴者身上,這樣的不作為也正是投訴者即使提供全部證明手續(xù)依然漫無結果的根本原因。還有,一些省市覆蓋全行業(yè)的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讓用人單位在開工前向工會足額繳納工資支付保證金,用制度遏制企業(yè)惡意欠薪,對于如此有效的措施有些地方就是不積極應用推廣,更加驗證了他們的不作為不盡職。至于是否有收受用工單位的好處費擔當黑心老板的保護傘,這也未嘗不是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倚強凌弱的原因之一。
所以,勞動者被欠薪糾紛急劇上升,看似只是用工單位在蓄意違規(guī)違法,公然欺負相對弱勢的勞動者,實則是相關職能部門不作為不盡職的一個晴雨表。不僅事前防范做得很差,甚至在勞動者投訴上門了還一點認識不到自身工作的差距,對投訴者動輒吆五喝六、居高臨下,但對那些涉嫌違規(guī)違法的黑心用人單位卻是避之不及,更別說依法依規(guī)從重從快為勞動者討回血汗錢了。當職業(yè)良心不再,那這樣的職能部門及其人員只會是違法者的幫兇,而成為勞動者維護合法權益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