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餉”算不算違法犯罪?

時間:2013-09-13 13:51   來源:新京報

  “吃空餉”成為久治不愈的行政頑疾,往往就在于“吃空餉”的違法收益遠遠高于違法成本。

  據(jù)《法治周末》報道,從今年6月1日至8月20日,河南周口在全市公職人員“吃空餉”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共查出各類“吃空餉”人員5731人,僅此一項的公共財政開支已超過1億元。

  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吃空餉”的新聞成為輿論焦點。實質(zhì)上,“吃空餉”蔓延到整個行政體系之中,且呈現(xiàn)人數(shù)多、范圍廣的特征。

  周口市開展的“吃空餉”專項整治行動,由當?shù)丶o檢部門直接牽頭。這也給人啟示:“吃空餉”本質(zhì)上是種腐敗行為,反腐鐵拳理應狠狠砸向“吃空餉”亂象。

  將“吃空餉”定性為腐敗,絕非夸大其詞。一方面,不管是單位虛報人數(shù)集體套取“空餉”,還是個別人“在編不在崗”,都是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共財產(chǎn)。以往案例中,“吃空餉”導致的損失常數(shù)額驚人,平攤到個人的數(shù)目也足以作為問責要件,其腐敗屬性可見一斑。

  另一方面,“吃空餉”離不開權(quán)力違規(guī)運作。那些通過“非常手段”為親友謀得“吃空餉”機會的人,必然是無視規(guī)則、踐踏程序之輩;至于有些人為討好領(lǐng)導,幫忙在招考、編制、工資預算方面“放水”,也與變相行賄無異。

  “吃空餉”成為久治不愈的行政頑疾,往往就在于“吃空餉”的違法收益遠遠高于違法成本。它看似沒有通常所說的貪污腐敗情節(jié)那么惡劣,但其長期危害性不容小覷。(湯嘉。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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