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14日社評說:國務院發(fā)表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白皮書,反對派包括一些溫和反對派人士反應激烈,質疑中央有意收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事實上,白皮書全面厘清中央對港的管治權,早已在憲法和基本法中明確規(guī)定。一些反對派人士對白皮書反應激烈,不過是說明他們過去一直故意漠視,不承認中央的管治權。白皮書為本港普選明確劃定底線:即普選必須依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落實、普選產生的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溫和反對派應該認清現(xiàn)實,放棄以“占中”威脅中央在底線上讓步的幻想,回到基本法框架內討論政改。
白皮書就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闡述,主要體現(xiàn)在五個方面:一、組建香港特區(qū)政權機關;二、支持指導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三、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區(qū)有關的外交事務;四、負責管理香港特區(qū)防務;五、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這些權力都是源于憲法和基本法,并不存在所謂收回高度自治的問題。一些反對派人士對此反應激烈,不過是揣明白糊涂。白皮書以翔實的資料和理據(jù),系統(tǒng)地闡述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憲制責任,把話說清楚講明白,令一些反對派人士不能再掩耳盜鈴。
白皮書強調,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制度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guī)定,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這對于本港落實普選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于“一國”,并統(tǒng)一于“一國”之內。本港普選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任何脫離憲制性法律的政改方案,都是對“一國”原則的否定。普選產生的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對抗中央的人不能當特首,這條底線既是“一國”原則的要求,也是為了維護港人根本福祉,絕對沒有妥協(xié)的余地。
落實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是廣大市民的期望,溫和反對派同樣希望落實普選。這是他們與激進反對派的最大分別。為此,溫和反對派必須認清中央在普選上的底線,在法制的框架內求同存異,凝聚共識。溫和反對派如果與激進反對派斗激,企圖以“占中”或其他激進行動來要脅中央,絕對不會得逞。如果溫和反對派與激進反對派聯(lián)手否決普選方案,就要承擔扼殺普選的歷史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