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專家豈能為壟斷“代言”

時間:2014-08-14 10:32   來源:廣州日報

  近日,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解聘,因其以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于正在接受國家發(fā)改委調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未壟斷”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了咨詢組工作紀律。

  張昕竹本人對解聘結果似乎并不服氣,稱自己只是“幫外企說話”,“就好比我給死刑犯做了辯護,任何一個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吧。”張昕竹到底冤不冤,筆者認為可以從幾個方面分析。首先,國家發(fā)改委正在對高通公司進行反壟斷調查,并稱已經確認其壟斷事實,張昕竹受聘于高通公司,對調查的部署安排保密性或有不利影響;其次,在收取了高通公司的報酬后,張昕竹還能否公正地發(fā)表自己的意見,尤其是不利于高通公司的觀點,很值得懷疑。

  事實上,專家咨詢組工作紀律已有明確規(guī)定:“不得從事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利益沖突的活動;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不得以專家咨詢組成員身份從事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睆堦恐窦热患尤肓藢<医M,就必須遵守這一規(guī)定,被解聘并不冤。

  反壟斷專家居然為壟斷企業(yè)“代言”,這折射出我國反壟斷機制仍不健全。放眼國際,反壟斷在市場經濟中占據了相當重要的位置,反壟斷法規(guī)在美國被稱為“自由企業(yè)的大憲章”,在德國被稱為“經濟憲法”,但我國《反壟斷法》生效至今僅有6年時間,反壟斷調查發(fā)力也是近一兩年的事情。從微觀上來看,反壟斷牽涉到消費者能否以更合理的價格買到商品;而在宏觀層面上來看,反壟斷是保證市場發(fā)揮資源配置作用的必由之路,也是“有形之手”護衛(wèi)“無形之手”的制度保障。解聘違紀專家,不過是我國完善反壟斷機制的一小步。

  首先,張昕竹稱要保證正反雙方說話的權利,這倒是給我們一些啟發(fā)。在由行政機關主導的反壟斷調查中,應按照國際慣例用好聽證制度,讓被調查對象為自己辯護。比如谷歌執(zhí)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就曾參加過美國參議院的反壟斷聽證會,微軟總裁比爾·蓋茨也曾在反壟斷聽證會上與政府機構直接叫板。此外,反壟斷司法訴訟也應逐步成為反壟斷執(zhí)法的左膀右臂,政府應鼓勵消費者投入到反壟斷訴訟中,既便于消費者維權,又讓壟斷行為無所遁形。

  其次,盡管我國有多個機構可以查處反壟斷行為,但反壟斷執(zhí)法人員數量遠遠少于發(fā)達國家。有報道稱,我國專職從事價格反壟斷調查的人員只有十名左右,而美國達到千人級別。與此同時,反壟斷案件涉及方方面面,對調查人員的相關背景知識、法律、商業(yè)乃至信息技術都有較高要求,人才培養(yǎng)方面應該盡快跟上,一些高等院校的專業(yè)設置、執(zhí)法機關的內部培訓都應有的放矢。

  再次,反壟斷的目標是為了促進市場競爭保障民生利益。而在我國的一些基礎民生領域,還存在不少政策性壟斷的行業(yè),這可能成為我國反壟斷進一步深化的重點和難點。反壟斷的“尚方寶劍”,遭遇行政壁壘的“免死金牌”,可能無法憑借反壟斷單兵突進來推動市場競爭。比如石油、電力、鐵路等行業(yè),一味強調執(zhí)法只會走入死胡同,唯有通過深化改革,與打造開放市場、降低行業(yè)準入門檻、激活民營資本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多項工作齊頭并進,我國的反壟斷之路才能向前再邁一大步。(張漲)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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