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涉毒何必“拔起蘿卜諷公益”

時間:2015-03-11 14:29   來源:長沙晚報

  演員王學兵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抓獲。此消息記者已從多個渠道得到證實。盡管更詳細的情況尚不了解,但據(jù)透露,他是在家中和其他演員同時被警方帶走的。另外,同時被帶走的演員曾出演過《重案六組》和《七劍下天山》。

  又是明星涉毒!隨之熱炒的又是一段“熟悉背景”——王學兵曾兩度擔任“禁毒義務宣傳員”。聯(lián)想起以前一眾明星涉毒曝光時,涉事者曾經(jīng)參加禁毒公益活動、拍攝禁毒宣傳片、擔任禁毒形象大使等經(jīng)歷都要被深挖、爆炒,這樣的“炒作流程”見得多了,我倒很想問上一句:明星涉毒何必“拔起蘿卜諷公益”?

  明星沒有特權,涉毒理應被抓。不過,在其東窗事發(fā)之前,如果明星愿意以自己的影響力,參與到禁毒宣傳的各項公益活動中,我看作為主事者,也沒必要拒絕,明星后來出事了,公益活動本身卻并不值得嘲諷。一則,就像神父曾主持一對新人的婚禮,卻未必能保證這對夫妻百分百能相伴一生,不出“越軌”之事。同樣,公益組織請明星參加禁毒公益活動,也無法確保該明星能做到“百毒不侵”;二則,所謂“知人知面不知心”,涉毒明星有幾個會自曝其丑,若非到了無可抵賴的地步,誰能一眼識穿哪位明星其實是一“毒星”?

  禁毒大使何以明星云集?這并不難理解。那些演藝明星,本身就有著超越尋常的表演天賦,再加上職業(yè)使然的耀眼光環(huán),由他(她)們來站臺亮相、代言公益,其熱鬧氛圍和直觀效果,確實也能更顯“有聲有色”。有人說,禁毒大使變成涉毒明星,雖說存在“此一時、彼一時”的情況,但屢屢冒出終究顯得過于尷尬,這在無形中或也損傷和降低了“明星大使”的社會公信力。對此,筆者以為,“明星大使”無妨再聘,但“明星涉毒”則絕不放過。唯有如此,那些“不干不凈”的濫竽充數(shù)者,才會徹底打消那種“用合作換安全”的卑劣念頭,越來越不敢再幻想著以假充真、沽名釣譽。而反過來說,這樣的“害群之馬”日益稀少之后,真正堅持嚴以律己、潔身自好的“明星大使”,也就更加顯得光彩熠熠、形象昭昭了。

  禁毒公益既是榮譽,更是責任。作為明星一族,能夠發(fā)揮自身所長,多多參與到這類社會活動中,其本身是不必說三道四、冷嘲熱諷的。所以,“功是功,過是過”,明星涉毒或會再現(xiàn),但動輒諷刺公益的挖底爆料,就顯得有點嘩眾取寵和游離主旨了。況且,這樣的慣性炒作,也越來越讓人覺得味同嚼蠟、毫無意義。明星涉毒何必“拔起蘿卜諷公益”,真的應該警而醒之矣。(司馬童)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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