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規(guī)是偏向強者還是挽救正在崩潰的價值觀?

時間:2011-08-15 13:54   來源:揚子晚報

  “誰首付,離婚后房子歸誰”、“婚后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一公布,立即引發(fā)了網絡男女的口水仗。不少網友認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護了在婚姻中處于強勢地位的一方,損害了弱者的利益。

  “鼓勵徹底AA制”的新婚姻法也被網友戲謔成“樂了地產商、愁了丈母娘”。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婚姻法新解釋可能會改變年輕人的擇偶觀念,擇偶首選對象由“富二代”變成情投意合的“潛力股”(8月13日《揚子晚報》、8月14日《北京晨報》)。

  我們純美的愛情,是不是被房子瓦解了?

  住房,也許是這個時代最具隱喻的硬通貨了。新解釋一出,公眾的第一反應不是感嘆愛情世俗化,而是盤算如何規(guī)避不利,比如有人為丈母娘出招……可以說,房子已經瓦解了愛情,已經使婚姻變得不純粹。

  今天,我們何以變得這么市儈、這么不純粹,愛情何以與住房勾兌得如此緊密?“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結婚不買房、就是耍流氓”的調侃,難道果真是現(xiàn)實的殘酷呈現(xiàn)?其實,我們沒有必要嘲笑世人的愛情盤算,也沒有必要奚落飲食男女的物質化生存。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印記,今天,房子成了愛情、婚姻中最不容回避的話題之一。

  首先,住房是人們最有價值的不動產之一。其實,別說年輕戀人、小夫妻,連那些官員不是也在攢房嗎?每有貪官落馬,一查無不發(fā)現(xiàn)有數(shù)套、十多套甚至數(shù)十套住房。今天,房子早已超越了居住功能,而衍生為投資品,是實力雄厚的符號之一。在此語境中,小夫妻大談“房事”也許無可厚非。

  其次,住房承擔了太多的附加值。除了京滬等地買房不落戶,其他城市一般都是,買了一定平方米的住房就能入城市戶口,而城市戶口的附加值確實毋庸諱言,特別是一些學區(qū)房更具有較高的附加值。愛情不只是花前月下,也不只是柴米油鹽醬醋茶,是活生生的生存考量,當住房承擔了太多的使命,比如成為進入城市的門檻,成為判定是不是新市民的一大標志,年輕人迷戀住房便不可避免。

  最后,住房也是保有尊嚴,甚至涵養(yǎng)未來生計的一大抓手。常常聽人說,以房養(yǎng)老,這并非夸張,有了房子,也許就能安身立命,子女靠不住,房子靠得住。

  在愛情與婚姻中,房子被過度考量,確實令人唏噓。由此也反證出一個命題,如果房價被打壓,房子的含金量低一些;如果房子的附加值少一些,老百姓不買房子,子女的教育不成問題;如果社會保障完善,公眾少一些不確定感;再如果住房保障更強力推行,老百姓能住上便捷而舒適的保障房……那么,房子在婚姻中扮演的角色一定大為淡化,因房子而產生的愛情悲劇、婚姻悲劇一定少一些,所引發(fā)的社會矛盾也必定少一些!(江蘇 王石川)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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