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渣土車頻頻肇事奪命,12月4日西安市政府召開市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出臺三項措施規(guī)范建筑垃圾清運市場秩序。然而,渣土車“猛虎”并未因此停止逞兇。12月5日凌晨1點左右,西安市長安區(qū)再次發(fā)生渣土車撞人慘劇,一名男子成為西安今年第51位被渣土車奪去生命的市民。
渣土車本身是沒有罪過的,渣土車肇事的根源還是“人禍”。業(yè)內人士透露,渣土車司機多是臨時雇傭人員,每晚都要向車主交“包車錢”,所以“多拉快跑”成了渣土車司機的共同選擇。所謂“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與超載恰恰是交通安全的大敵。渣土車還有一個共同特點——車身往往很臟,車牌常被污泥有意無意地遮蓋,這也成了不少渣土車司機故意違章的“護身符”。西安交警部門統(tǒng)計,僅今年7月西安渣土車闖紅燈、超速就達到12000多次。如此多的違章,能不造成一系列的交通事故嗎?
2007年4月西安出臺過文件,要求“凡符合條件的渣土車都必須安裝車載GPS導航系統(tǒng)”,以此監(jiān)控渣土車超速、闖紅燈、亂倒垃圾等行徑。據(jù)說,目前西安運營的4000多輛渣土車都已裝上GPS。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渣土車駕駛員就表示,將車載GPS關掉便“萬事大吉”。GPS能夠被隨意開關,GPS也不與車輛里程表掛鉤并查驗,這些不只是設計存在缺陷,更是管理者存在想當然思維。
西安的渣土車登記備案也存在亂象。按照西安有關規(guī)定,渣土車應在園林部門備案。但是,一輛違章20多次、車牌號為陜AK0372的渣土車,在園林部門的備案冊上卻不見身影,反倒在不具有渣土車備案職能的交警部門備了案。除了備案混亂,“部門打架”更令人搖頭。另一輛車牌號為陜AF1350的渣土車,在半年時間內經GPS查實超速29次。按照程序,交警部門可將采集的渣土車GPS違章情況報給市容園林部門,并建議后者取消其營運資質。然而,西安市市容園林部門工作人員卻表示:“GPS不能作為執(zhí)法依據(jù),因為國家不允許將GPS作為超速的處罰依據(jù)”。內部管理相互“掐架”,外部監(jiān)管盲區(qū)不少,也解釋了某些渣土車為何在違章幾十次后、還能在路上狂奔。
不超載、不超速、不違章,“三不原則”不僅是減少渣土車肇事的關鍵,也是其他社會車輛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的重要前提。經過總結教訓,地方有關部門或許能在渣土車與其駕駛員的管理上更進一步。
回顧近年的媒體報道就會發(fā)現(xiàn),渣土車肇事高發(fā)不只存在于西安。因此,其他地方的管理者不能只看熱鬧。對照前車之鑒,尋找并彌補存在的管理漏洞才是上策。等到自己成為下一個眾矢之的,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