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的羽毛球冠軍黃穗和賜爵式“獎優(yōu)”

時間:2012-04-09 13:00   來源:中國青年網

  三屆羽毛球世錦賽冠軍黃穗于2007年底退役。退役前,湖南省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為她提供了副主任一職?纱撕3年黃像是“人間蒸發(fā)”,基本沒去上過班,可黃作為副主任(副處級)的工資依舊照發(fā)。今年初,湖南羽管中心還在當地媒體上刊登尋人啟事找黃穗未果。直至,最近其代表澳大利亞參加黃金賽,才知道她去了澳大利亞。(4月8日《廣州日報》)

  退役前,是名滿天下的冠軍國手,退役后,加官進爵為副處級干部。若非斜刺里冒出個“代表外國參賽”,黃穗完全可以按部就班地享受著“體而優(yōu)則仕”的生活,一如許多優(yōu)異的運動員一般。不幸的是,“失蹤三年重現異國”的吊詭事實,卻很不留情面地戳破了“官僚化”獎優(yōu)機制的暗渠。

  堂堂“副主任”三年不來上班,所在的羽管中心會全然不知?在道理上是很難講得通的。比如,至少會有其聯系方式,久出未歸應有及時訓誡等。朗朗乾坤之下,竟容一個前世界冠軍“人間蒸發(fā)”,恐怕最富想象力的編劇也難以構造出如此離奇的“荒誕劇”。黃穗的上級卻偏偏甩給公眾一副“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的無辜面孔。悖逆常識的敘事得以實現,源于“局中人”都已默認了“退役名將入仕吃空餉”的“獎優(yōu)”邏輯。

  許多獲得了全國或世界性冠軍的運動員榮歸故里后,總會被地方政府想著法子請到各路紅地毯,表彰大會上,許多聞所未聞的這“稱號”那“標兵”也會為其而設。伴隨著錦簇的榮耀及重金獎賞一起的,便是定要賜這些“前國手”們個一官半職。既為“賜爵”,權位便已淪為一種獎勵形式,職位本身的責任內涵也就退而湮沒,其唯一價值就是為彰顯相關部門對于“為國爭光健兒”的重視。自然,大家也心知肚明,“官位”只是獎品罷了,較真于那個人是否真的每天上班反倒顯得“迂腐”。

  湖南羽管中心聲稱3年不知副主任身在何處,基于的無非就是“獎爵”模式下的官方認可慣性。不是“不知道”,而是“根本沒必要知道”,不然的話,為何明知黃已“失蹤”還不敢停發(fā)其工資呢?也就是說,相對于“官方要呼應舉國體制”的目的而言,官位本身的民意授受程序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它可以像獎狀一樣被任意賞賜出去。

  權力操縱下的“獎優(yōu)”孽生出的仍是“官本位”的認可價值觀。重金、重爵獎賞之下,必有勇夫,這顯然是自以為是的“激勵之道”。強派“官位”給退役運動員,很多時候都是相關部門一廂情愿的“形式供給”,明明知道對方可能不適或不愿從政,仍“禮多人不怪”地塞了出去。滿足的難道不是內心那時時躥跳的“體育政績沖動”?

  公職成了“獎品”,退役的國手可以“吃空餉”,這樣的顛倒和錯位,終于,釀成了“失蹤副主任成了他國選手的驚天“烏龍案”。管網中心的“裝聾作啞”應該受到問責,可,沒有一種默契的“體而優(yōu)則仕”的官僚氣候,小小的管網中心奈何也不敢任憑一個“不見蹤影”的人吃三年空餉。賜爵式的“獎優(yōu)”扭曲了公權的合法性,強行的予以“權位封賞”是種陋習,納稅人的錢不該被想當然地宰割給一個壓根就不能履職的符號人。

  對“體育健將”的獎勵,動輒以“賜爵表決心”,驅散了體育本身的平民意味,放縱了“獎牌至上”的功利心態(tài),使體育淪為“權錢對位”的接力賽,全民體育之夢亦因此漸行漸遠。(王艷春)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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