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不是“普通群眾”?

時間:2012-07-18 09:23   來源:北京晚報

  媒體報道,7月5日,深圳奧迪女電話召集警車圍毆捷達司機,隨后涉事的龍崗區(qū)六約派出所巡防員被開除,警方稱其為臨時工。11日,龍崗公安分局高層領(lǐng)導證實,六約派出所所長已被免職。對于奧迪女司機的身份,警方給出的答案是“普通群眾”,稱涉及個人隱私不方便透露。

  “普通群眾”一詞,覆蓋面甚廣。就深圳市來說,街頭小商小販是普通群眾,城管、派出所的民警也是普通群眾。甚至深圳的各級領(lǐng)導,若是接受媒體采訪,一定也以普通群眾自居。所以,召集來派出所巡防員毆打普通群眾皮某的奧迪女被稱為“普通群眾”,應(yīng)該說再自然不過。

  其實,想想毛澤東同志“為人民服務(wù)”的話語,所有人就應(yīng)該明白,能夠為人民服務(wù),是公務(wù)員們的職責所在,甚至是無上光榮的事情。人民群眾,不就是普通群眾嗎?難不成現(xiàn)在的群眾,還會被劃分為普通群眾和不普通群眾?龍崗區(qū)六約派出所表示這位能將警方人員呼之即來的女性就是位“普通群眾”,是真正明白人民群眾無高低貴賤之分呢,還是想給某些人的身份打掩護呢?

  “奧迪女”電話召集警方人員打人一事,里外里透著蹊蹺。無權(quán)無勢也無錢的實打?qū)嵉钠胀ㄈ罕,能夠一個電話就召集來一輛警車帶來四位巡防員嗎?這些警方的“臨時工”還不惜暴露自己的身份對另一位普通群眾大打出手,“奧迪女”的號召力可見一斑。此次事件難道真的可以解釋為普通群眾之間的小摩擦小誤會嗎?如果是這樣,為什么六約派出所所長會被免職呢?

  這件事情,其實最值得關(guān)注的就是“普通群眾”四個字。某些人,早已經(jīng)忘記了自己普通群眾的身份,習慣了特權(quán)庇護之下的飛揚跋扈,或者,另外一些人,為“特權(quán)人士”服務(wù)已經(jīng)成了一種條件反射!捌胀ㄈ罕姟边@個頭銜,竟然成為這些人相當默契地為逃脫責任、逃避懲處而共同盜用的一種借口。但也許,讓這些人意想不到的是,真正的普通群眾,眼睛是雪亮的。任何借口、任何托詞,也掩蓋不住這一類人的惡行。

  對于涉事的相關(guān)人等,該處理的自然是要處理,該曝光的,是不是也該向普通群眾老老實實曝光呢?(侯江)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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