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哈爾濱市政府召開塌橋事故的第二次新聞發(fā)布會。市政府秘書長黃玉生在發(fā)布會上稱,事故大橋是三環(huán)路群力高架橋,與陽明灘大橋分屬兩個工程建設項目,“不存在找不到施工單位的情況”。對于橋梁工程質量是否存在問題,哈爾濱市建委主任吳向陽說,現(xiàn)在不能說是在某一方面存在什么問題,要等專家組的結果。(8月26日《新京報》)
這是一座短命的大橋,從出生到坍塌不過一年;這是一座充滿戲劇性的大橋,曾幾何時,它滿身光環(huán),是神奇的象征,“創(chuàng)造了北方嚴寒地區(qū)國內超大型跨江橋梁施工的最快速度,創(chuàng)造了我國長江以北地區(qū)最長超大型跨江橋梁的新紀錄”,現(xiàn)如今卻灰頭土臉。這座耗資19億元的大橋屈辱地早衰,以詭異的方式坍塌,已經引起了公眾的強烈質疑。
真相在哪里?大橋已經坍塌,真相不能跌落。此前,哈爾濱市相關部門稱,橋塌初步懷疑為車輛超載所致。尚未深入調查之前,就匆匆拋出此論,顯得輕率而輕佻。人們從常識判斷,大橋如此短命,或與質量有關,正如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新聞發(fā)言人黃毅所說,“剛投入運行一年多就發(fā)生了斷裂,肯定有問題,至于是什么問題,需要在事故調查之后才能加以確認”。在調查結果尚未公布之前,先別斷言大橋坍塌與車輛超載有關。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教授張志安認為,“微博時代”危機發(fā)布宜遵循一小時黃金原則,在一個小時內迅速發(fā)布辟謠信息,否則辟謠難抵傳謠。辟謠如此,應對其他危機亦應如此。當然,及時固然有必要,但關鍵是準確,不能輕率地轉嫁矛盾、推卸責任,如果調查未明就匆忙宣布橋塌與超載有關,不僅無法平息輿論,反而是火上澆油。
就目前而言,亟須厘清諸多疑問。首先,在坍塌的橋梁體內,充塞著鵝卵石、木棍和編織袋的混合物,鋼筋是鋪在箱梁內的,并沒有看到捆扎的情形,這是不是豆腐渣工程?其次,工期為何大大縮減,是否埋下安全隱患?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該橋2009年底開工時適逢黑龍江公路建設“三年決戰(zhàn)”期,因此原計劃3年的建設工期,開工后如同“搭載了火箭”,最終僅用18個月就建成通車。再次,監(jiān)理單位是否恪盡職守?該大橋引橋的監(jiān)理單位——— 黑龍江省公路工程監(jiān)理咨詢公司此前并無懸索橋監(jiān)理經驗。詭異的是,監(jiān)理方拒絕回應工程質量問題。最后,出事故的匝道由小公司承接施工,能否保證質量?小公司未必不能承接大工程,但是有了“騙子承包、廚子施工”的鬧劇,這家小公司資質如何、實力如何都應該調查清楚。
每有大橋坍塌,往往出現(xiàn)非死即傷的慘劇,生命無辜消失,誰不心有戚戚然?今天是別人死于斷橋下,明天有可能是自己亡于事故中。
真相仍在路上。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新聞發(fā)言人黃毅表示,安全監(jiān)管總局將關注塌橋的調查處理,進行督促指導,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期待真相早日抵達,期待相關部門汲取教訓,刷新應對危機的機制,更期待我們的公共工程能夠牢固一些,讓老百姓能夠安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