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是全國各地中小學開學的日子,本來應充滿開學的喜悅,卻接連出現(xiàn)悲劇事件。
開學前一天,江西省上饒市橫峰縣港邊鄉(xiāng),14歲的鄧偉強跳入水庫尋短見,母親也跳入水庫,母子雙雙遇難。鄧的大伯鄧博仁稱,因為在橫峰縣求學受阻,鄧偉強感到自卑、屈辱憤而輕生。但官方表示,鄧偉強輕生是因為選擇學校時和父母意見不一,矛盾加劇進而輕生。
開學當天,湖北省十堰市鄖西縣東方小學,犯罪嫌疑人陳某持刀闖入校園,砍傷學校師生9人(1人教師,8人為學生),造成3名學生身亡,犯罪嫌疑人當場跳樓自殺。當?shù)鼐酵▓蠓Q,初步調(diào)查顯示,事件的起因是犯罪嫌疑人的女兒暑期作業(yè)沒有完成,學校不讓其女兒報名,其懷恨在心,便以給孩子報名為由,藏匿一把水果刀進入學校后作案。
很多人把問題歸于老師和學校:如果學校讓學生順利入學,如果老師讓學生順利報名,悲劇就可能不會發(fā)生。相關(guān)學校、老師在悲劇事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需要進一步調(diào)查,如果學校故意設(shè)置入學障礙,違規(guī)收取費用,這要追究學校的責任。如果老師僅僅因?qū)W生沒有完成假期作業(yè),就不讓學生報名,也涉嫌違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明確規(guī)定學校不得剝奪學生的受教育權(quán)利。
但把一切問題怪罪于學校和老師,不是化解問題的正道,散播的只是仇恨情緒。即便學校存在違規(guī)辦學、老師有侵犯學生合法權(quán)益的行為,家長和學生也應該采取理性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quán)利,而不能走極端,傷害他人或者傷害自己。這只會加劇家校的矛盾,無助于問題的解決。
我國的學校教育,確實存在諸多問題,比如,義務教育存在嚴重的擇校熱,隨遷子女在城市求學遭遇重重阻力,中高考以單一的分數(shù)標準評價選拔學生,學校被分為三六九等,學校不規(guī)范辦學亂收費或制定不合適的校規(guī),這些問題都需要解決,但針對這些問題,輿論可以批評,但不應煽風點火,讓家長、學生走極端。諸如,有學生以零分對抗中高考制度,輿論將其“美化”為“英雄”,但有誰持續(xù)關(guān)注其人生發(fā)展?對于中高考制度,輿論應該做的是,推進政府放權(quán)改革,破除積弊。還有學生因不愿意按照學校規(guī)定剪發(fā)而跳樓,也有輿論支持寧可死,也要留住一頭美麗頭發(fā)這樣的青春選擇。輿論應該批評校規(guī)不尊重學生意見,也應該鮮明反對學生輕生自殺。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學會珍惜,對于正在成長的學生來說,積極的生命意識的形成,對其人生發(fā)展尤為重要。但遺憾的是,我國的教育,無論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社會教育,都不太重視生命教育。學生因中高考失敗而自殺,因與父母意見不合而賭氣跳河跳樓,忽視生命教育是主因——如果大家只把問題歸為制度,或者是父母老師不尊重學生意見,而不分析學生自身的生命意識問題,悲劇會一再發(fā)生。在人生路上,每個人都會遭遇各種失敗、挫折,要教會孩子學會堅強面對。
解決中國教育的問題,需要家長、學生有積極的維權(quán)意識,但維權(quán)不是采取極端的方式,而應該合理、合法,據(jù)理力爭。像江西上饒這一事件,如果是學校收取借讀費,家長應該向教育部門舉報,如果教育部門不理睬,還可進一步尋求媒體幫助,因為收取借讀費,是明確的違規(guī)收費行為;而湖北十堰這名家長遭遇的因孩子沒完成作業(yè)就不準報到的事,更是可以通過溝通解決的, 當然,不合理的教育制度,會增加家長、學生的焦慮感,而嚴重的焦慮也會導致一些家長、學生的心理、行為扭曲。隨遷子女不能在城市正常入學、升學;應試教育之下,學生負擔沉重,家長也卷入學生考試、升學的戰(zhàn)役,整天圍著學生的作業(yè)、分數(shù)轉(zhuǎn)……這些都會讓家長、學生失去平常心,長期的負面情緒積累,很可能一觸即發(fā)。
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才會給教育者、受教育者愉悅的心境。教育改革的追求,是讓每個學生過上美好、幸福的教育生活。開學之際的悲劇,值得大家深刻反思。(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