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月餅稅”和“婚前房產證加名稅”成為熱點。有評論說,這聽起來就很荒唐,這是見縫插針,與民爭利;稅務部門則說,這是老百姓不明真相,大驚小怪——中秋節(jié)發(fā)月餅屬于員工福利,早在1998年,國稅局就出了一份文件,規(guī)定“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敝劣谖錆h市對婚前房產證加名按“贈與行為”對待,按加名方取得房產份額征收4%契稅,做法也“合乎國家相關規(guī)定和法律條文”(綜合近日揚子晚報、京華時報等媒體報道)。
既然能找到法律依據(jù),人家這稅似乎也就收得。而民眾持有不滿,除了當下整體稅負較重、納稅人享受權益不足之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收稅不確定感”——大家不知道,到底在哪些環(huán)節(jié)“有些部門”還可以見縫插針地坐地收稅;可不可以收稅、按怎樣的比例收,解釋權又到底在誰手里。前些天南京推出“房產證加名稅”,比例3%,輿論嘩然;現(xiàn)在武漢推出比例4%,也“合法合理”:相互效仿,又能奈何?所謂“月餅稅”也一樣,1998年就“可以收”,但稅務部門一直以來都沒怎么征稅,一直到了2009年經濟危機背景下財政“錢緊”,稅務總局和財政部各自下發(fā)了一份文件正式開收……收,還是不收,這成了一個具有可塑性的選題,甚至“領導一個電話”,就可以給出一份答案!
既然地方稅務部門擁有如此多的解釋權,甚至下個文件就成為“收稅權”,民眾自然憂慮:地方財政可能經常缺錢,地稅部門壓力永遠都是巨大,這種壓力會不會轉換成對民眾的壓力,成為無孔不入、甚至重復建設的“征稅”?財政部日前發(fā)布數(shù)據(jù)稱,上半年全國稅收收入50028.43億元,同比增長29.6%,而GDP的同比增長僅為9.6%,征稅又一次跑贏了GDP,誰來遏制這種不匹配的增收游戲?
稅收不能成為橡皮筋,是因為還有另外一些“彈性”刺激著民眾的神經:同樣是福利納稅,那些享受了最多福利的官員們是否“被納稅”了?同樣是所得稅,為什么工薪階層成了納稅主體,而大量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逃之夭夭?同樣是納稅人,普通老百姓在醫(yī)療、教育等方面是否享受到了公平公正的待遇?同樣是納稅人,為什么在不同的地方要有完全不同的待遇?如果怎么征收、怎么使用,都充斥了不確定性。
稅收,是任何一個現(xiàn)代國家,都需要嚴肅對待的公共事務。誰可以被授權、應該怎么確定收稅范圍、怎樣監(jiān)督使用、怎樣向納稅人負責,都是一連串需要理清楚、講明白、宣講透明的重要命題,大家不能容忍它神神秘秘地被視為專業(yè)性機構的專業(yè)性行為——可以被選擇性使用,可以被選擇性解釋。
重塑稅收倫理,時不我待,這也是理順民心的重要內容。剛性的稅收政策,盡量讓利于民,給民眾一個彈性的生活空間;而不是彈性的稅收條款,總是與民爭利——唯有如此,納稅人的尊嚴與權利,才可以被充分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