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紀委日前擬出臺新規(guī),對公務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進行規(guī)范。有人質疑相關新規(guī)涉嫌利用公權干涉私權,湖南省紀委調研法規(guī)室負責人回應稱: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如果接受不了,可退黨或辭去公職。
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傳統(tǒng)習俗,近些年已異化為一種不良風氣。湖南省紀委能注意到這種隱性腐敗現(xiàn)象,并制定嚴苛的管理規(guī)范,其初衷無疑值得肯定。
官場婚喪喜慶亂象叢生,關鍵在于,與直接收受賄賂相比,通過辦酒來收取禮金和紅包,是種更隱蔽的利益輸送方式。很多時候,從官員將請柬發(fā)出去的那一刻開始,權力勾兌就已經啟動——有人送禮是人情投資,目的是為以后辦事時“找后門”鋪路;有人送禮是鞏固關系。而這,也寄生在畸形的“圈子文化”上:在宴請與送禮的往來應酬中,他們逐漸形成利益共同體,若是加以拒斥,則可能因“不合群”而受排擠。
從這個意義上講,制定嚴苛的“辦酒禁令”,不失為正本清源之舉。因為規(guī)范官員宴請,有助于讓扭曲的官場交際回歸正常,也有助于擠壓官場腐敗的滋生空間。
至于一些人覺得嚴管官員辦酒是用公權干涉私權,顯然是站不住腳的。與普羅大眾相比,領導干部享受了一些人無我有的權力,就必須要讓渡出一部分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