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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不開票據的是你,現在要拿票據說事的是你……西平計生部門挨罵并不冤。
因清查黨員干部超生,河南西平近日陷入輿論漩渦,被質疑“借機斂財”。據新華社調查,該活動引發(fā)風波,深層原因是基層計生工作中存在著打白條、不開票據、私自議價等亂象。
這次超生清查,規(guī)定只要拿不出正規(guī)繳費票據的,都要按照當年計征標準,繳納足額的社會撫養(yǎng)費。這一做法在現實中遇到很大問題,據報道:在西平縣以往的計生工作中,打白條、不開票據、私自議價等亂象紛呈。有教師反映,當地計生辦曾開“口子”——只要交些錢就能生育二胎,并承諾以后無需再繳費,但不給票據;還有人稱,“當初是計生辦的人動員我們生,我們才生的,現在卻又要來查我們……”
不開票據可少繳,允許議價,這些潛規(guī)則無疑是對法規(guī)的逾越,甚至有“放水釣魚”之嫌。它帶來的,也必然是本“糊涂賬”。社會撫養(yǎng)費是“入庫充公”,還是中飽私囊,令人生疑。
在此語境下,將票據作為“一刀切”的清繳標準,激起怨言在所難免:當初不開票據的是你,現在要拿票據說事的是你;承諾不用再繳費的是你,到頭來要清查的還是你……
由此看,當地計生部門挨罵,并不冤枉:不守法規(guī),無序收費,也是超生的現實誘因,憑什么只將板子打向超生者?翻手為云覆手雨的做法,也是自毀公信,抖落了當地在政策執(zhí)行上的搖擺性,凸顯了“一言堂”之弊。
而有些超生者,或充當“冤大頭”:繳了全部或部分社會撫養(yǎng)費,卻沒拿到票據,而今又要重繳,這何嘗不是二次繳費?依照我國《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管理辦法》,社會撫養(yǎng)費只能一次性征繳,不能一事二罰。讓他們?yōu)閳?zhí)法紕漏埋單,顯然不公。
違法生育,確實不對,可超生清查,在指向遏制超生的同時,也該算算無序收費的“舊賬”,嚴查之前的執(zhí)法失當,也消除政策執(zhí)行的反復性、隨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