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星洲日報》18日刊出評論說,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日前在“二次金改”弊案中,在法庭上大爆“一人選舉,全家數(shù)錢”的“天倫樂”。吳淑珍的“爆料”,無疑折射出了臺灣選舉骯臟、灰暗、烏煙瘴氣的一面。分析稱,只有根治這種政治獻金亂象,才能確
保臺灣不會再出現(xiàn)像吳淑珍這樣的人。
文章摘編如下:
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在“二次金改”弊案中,在法庭上大爆“一人選舉,全家數(shù)錢”的“天倫樂”。據(jù)報道,扁嫂爆料說,她早年參選“立委”時,經常會將政治獻金帶回家,當時僅就讀小學二年級的陳致中最喜歡幫媽媽數(shù)錢,甚至天真問她“為什么不天天都選舉?”因為選舉就有很多錢可以數(shù),他也就可以買蛋糕了。
她還說,政治獻金在扁家是“很平常的事”,即使陳致中去年參選一個“小小的市議員”,靠小額捐款也還剩100多萬新臺幣的政治獻金。
說實在,扁嫂怎樣教子,教出來的兒子是成龍成蟲?都是陳水扁家的事!但吳淑珍的“爆料”,無疑折射出了臺灣選舉骯臟、灰暗、烏煙瘴氣的一面。
一直來,臺灣大大小小的選舉,都有所謂的政治獻金,但最終這些政治獻金是涓滴歸公,還是讓人中飽私囊,沒有人知曉!就如扁嫂所說,陳致中參選一個“小小的市議員”,也有剩余100多萬新臺幣的政治獻金可以“數(shù)錢”?上攵,當年競選臺灣地區(qū)領導人的陳水扁更加不用說了。
文章說,臺灣當局有必要修法制止這種政治獻金的亂象繼續(xù)延燒,可以的話,規(guī)定政治獻金只能捐給政黨,而不是個別候選人。另外,政治獻金的監(jiān)控與管制也應該加強,政治獻金的去處與使用都必須透明化,都必須有清清楚楚的賬目備查。至于剩余的政治獻金也應歸所屬政黨,而非被貪婪的政客據(jù)為己有,以免洗錢貪污的現(xiàn)象繁衍。
只有這樣,才可以避免出現(xiàn)像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陳水扁那樣,大大方方的把一大袋一大袋的政治獻金搬回家,然后一家人“樂融融”地數(shù)錢。也只有根治這種政治獻金亂象,才能確保臺灣不會再出現(xiàn)像吳淑珍這樣的人。 (張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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