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日報》今日刊載社論表示,臺灣前后歷經(jīng)十五年、八位“教育部長”推動的“陸生三法”修正案,終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最快明年春天,島內(nèi)研究所就可招收大陸學生。但因諸多設限,使良法美意大打折扣,為因應大學教育競爭力之提升及兩岸教育交流合作,相關限制勢必面臨松綁的問題。
“陸生三法”修正,排除陸生赴臺就學的制度性障礙,同時采認大陸學歷,為兩岸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的交流與合作,創(chuàng)造了前提條件,并有助于改善臺灣私立大學院校招生不足問題,對促進臺灣大學教育多元化及兩岸學生交流,都有正面效益,應該值得肯定。
“立法院臨時會”審議過程中,將原擬議的“三限六不”縮小為“一限兩不”,表面看來,似已開放許多,只將“一限二不”入法,其實另外“二限四不”,仍會以行政命令規(guī)范。
換言之,“陸生三法”修正后,的確開放陸生來臺與承認大陸學歷,但只是起步而已,還有許多問題有待克服,特別是不必要的限制必須松綁,才能真正達到修法目的。
社論指出,臺灣的大學唯有國際化才能登上頂尖,目前各地大學競相以優(yōu)厚條件,爭取優(yōu)秀陸生就讀,香港大學就以全額獎學金近二百萬元新臺幣搶到北京理科狀元,另還錄取十名高考狀元,錄取大陸各省市高考前十名的更有數(shù)十名。臺灣在諸多限制下,能夠招收到人才嗎?
臺灣開放陸生來臺就讀及采認大陸學歷,“千呼萬喚始出來”,卻因顧慮太多,“猶抱琵琶半遮面”,致使臺灣人才爭奪戰(zhàn)欠缺有力基礎,政策目標落空也就在所難免,教育當局允宜盡速設法放寬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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