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軍下士洪仲丘“虐死案”近日成為臺媒關注焦點,媒體的過度報道和夸張態(tài)度引人反思。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報今日發(fā)表評論指出,洪仲丘的死,當然是一則值得報道的新聞,但“灑狗血”的播報,反映媒體偷賴,也反映記者素質(zhì)太差。
評論摘編如下:
最近十幾天來,臺灣好像只有一則新聞值得電視臺播報,那就是臺軍下士洪仲丘的“虐死案”。各電視臺日夜播報這個“新聞”,事件不夠就用“猜”,接受觀眾“爆料”,絕大多數(shù)報出來的“新聞”都未查證,更無所謂“平衡報道”,總之如何說得聳聽,如何讓聽眾生氣,便如何播報。
說之不足,還用“演”的,好像事發(fā)當時他就在現(xiàn)場,如洪仲丘在禁閉室被操練時,如何痛不欲生,全身抽搐、兩眼發(fā)白、昏倒,都一一演來。
過去有人批評臺灣電視連續(xù)劇“灑狗血”,現(xiàn)在變成報新聞也“灑狗血”。顯示多元的臺灣,同時也在多元墮落。
洪仲丘的死,當然是一則值得報道的新聞,唯一件新聞有熱度、廣度、深度的意涵,媒體除了報道事件外,更要報道事件形成的原因,造成的影響并提出建言。深度與廣度的報道,記者需有專業(yè)修養(yǎng),也要下功夫做功課!盀⒐费钡牟螅从趁襟w偷賴,也反映記者素質(zhì)太差。
為了達到“灑狗血”目的,只見采訪者和主持者臉紅脖子粗地罵人、罵臺灣地區(qū)領導人、罵“部長”,還要他們下臺。洪仲丘事件當然應該有人依法被懲處,但需要領導人、“部長”下臺嗎?記者變成了“名嘴”,難怪很多人將媒體亂象視為“臺灣亂象”之一。
洪仲丘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大家可以督促“司法”認真辦案,但媒體切莫以為自己是檢察官、法官。為了收視率唯恐天下不亂,這種媒體,民眾應予唾棄。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