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各地游客盛贊臺灣的民風淳樸善良,待人親切有禮,簡直到了路不拾遺的地步時,卻發(fā)生在臺北捷運上,大學生持水果刀濫殺乘客的案件,造成4死21傷。
大學學生鄭某,在捷運站行兇后當場被捕,頗為鎮(zhèn)靜地坦承預謀殺人,他說:“從小就想做件大事——在捷運隨機殺人。覺得活得很累,一年前就不想活了,所以才干這件事,目的就是希望被判死刑!我知道自己會被判死刑。”記者問他:“你準備好面對死刑了嗎?你知道殺人要償命嗎?”他不發(fā)一語、眼神空洞,一度腳軟,要靠警方攙扶上法警室前的階梯。
鄭某的家庭環(huán)境不錯,衣食無虞,上的大學也頗有名聲。他的父母說,兒子是宅男,除了上學幾乎都待在家里,沒有朋友也沒交女友,唯一的喜好是打電玩,喜歡玩殺人格斗類的游戲。把鄭某的殺人傾向都怪罪在電玩游戲上,未免過于簡化了他長遠復雜的心理變化。有人向校方報告,上個月鄭某的臉書出現了“我會有一番大作為”的文章,其中出現20多個“砍”字。其高中同學也證實,鄭某上課時常在作業(yè)本寫殺人小說。
更令人震驚、需要警惕的是,為什么當今有臺灣青年,會認為持利器殘殺無辜算是一樁“大事”?他們的價值觀是什么?
客觀環(huán)境充塞了暴力節(jié)目、游戲。臺灣經過了所謂的“太陽花學運”,年輕人偏激、沖動、隨意使用言語暴力甚至于行動暴力,卻幾乎都得到社會的全面肯定,成為時尚。造反有理,于是非法占領“立法院”、 夜襲“行政院”的頭目們,一夕成為英雄,受到各類媒體的擁抱,快被捧成神一般了。在臺下眼巴巴看著的大批年輕人,無不心向往之。
在此之前,更有那些“立委”們爭相在電視鏡頭前作秀表演,放射出最為邪惡丑陋的一腔乖戾之氣。以言語侮辱他人、動手打人、潑水、霸占主席臺、破壞公物等,有此類卑劣行徑的委員,往往獲得大量的媒體關注,知名度大增,成為風云人物,還屢次連任。
長此以往,就形成了一種新的、扭曲的價值觀:行事一定要脫序、脫軌、偏激,才會引人注意。譬如說,就在捷運上揮刀濫殺無辜吧!臺灣將永無寧日了。
當然,也不必那么悲觀。在現場有數位男子,包括一位62歲的老先生,赤手空拳奮不顧身,先將兇手壓倒制服,警察方才趕到。(王正方,作者系臺灣電影導演、資深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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