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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必須對暴力說“不”

2016年02月16日 07:45: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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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年初一夜、初二凌晨,香港旺角發(fā)生回歸以后首次被定義為“暴亂”的惡性事件。300余暴徒用磚頭、碎玻璃瓶襲警,打傷記者,當街縱火,全港為之震駭。暴亂之后,香港怎樣才能重拾法治尊嚴、找回祥和氣氛?

  沒有邏輯的“純暴力”

  關于此次暴亂的起因,特區(qū)政府食物及衛(wèi)生局局長高永文澄清說,并非食環(huán)署人員驅趕夜市攤販引起。實際上,食環(huán)署人員當時只是執(zhí)行一般巡邏工作,并沒有對非法售賣熟食的小販作出警告或拘控,更遑論掃蕩,但卻被超過50人包圍、指罵和推撞,其間更有人突然將兩架裝有滾油的熟食車推向小隊人員。無奈之下,食環(huán)署才于當晚約21時40分要求警方協(xié)助。

  暴亂組織者預先在網(wǎng)上發(fā)布“動員令”,不少暴徒戴口罩,拿著自制盾牌,這些都顯示出此次暴亂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行動。暴徒們所說的“捍衛(wèi)夜市特色”,不過是個借口。

  食環(huán)署依法辦事,竟能導出所謂的“官逼民反”,令人費解。對此,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此次暴亂最大的特點,是沒有以往抗爭行動的“理想主義或者道德情操包裝”,也沒有說要達成什么“政治理想”,而是一種“純粹的暴力破壞行為”。

  暴亂者在“動員令”中直言不諱地稱,“所謂大眾市民怎么看,已經(jīng)毫不重要!根本不要他們認同,他們也不敢出來阻礙我們。切勿浪費時間辯論,你只需令你的敵人知道……”這種完全不講道理的野蠻態(tài)度,頗有反社會的意味。

  “本土派”實是“破壞派”

  香港本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但法治形象這兩年卻連遭損害。連日來,香港各界對暴力行為作出強烈譴責。

  中聯(lián)辦主任張曉明14日用“越來越暴力化甚至帶有恐怖傾向”來形容旺角暴亂。他表示,強烈譴責暴徒蓄意而且是肆意地實施打、砸、燒等暴力犯罪行為,同時譴責鼓吹“暴亂有理”、是非不分、黑白混淆甚至意圖嫁禍于人的奇談怪論。

  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梁振英14日表示,警方已拘捕65人,被捕人士多為無業(yè),且不少屬于極端政治組織,他們的政治訴求和以暴力表達政治訴求的方式,并非香港社會縮影,不能夠代表社會大多數(shù)。他再次呼吁社會輿論尤其是政黨,不要為這些暴力行為和背后動機開脫,將暴行合理化,更不要為這些暴亂人士涂脂抹粉。

  香港撐警大聯(lián)盟14日發(fā)起游行,支持香港警方執(zhí)法。大聯(lián)盟召集人李偲嫣表示,對發(fā)生在旺角的暴亂感到心痛及難過,希望警方將當晚參與的暴徒繩之以法。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xié)會副主席陳志豪說,本土派所發(fā)起的暴力行動損害香港國際形象,擾亂社會秩序,絕不代表香港多數(shù)市民的意愿,不代表港人利益,不代表香港核心價值,無資格自稱為“本土派”,實際上只是“破壞派”。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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