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投向誰,誰就會成為“歌壇明星”

時間:2010-08-30 14:05   來源:紅網(wǎng)

  《快樂男生》是音樂事件,更是娛樂事件。如果單純從音樂的角度考慮,可能很多人不能接受陳翔不敵武藝爆冷出局的事實——因為在唱功或實力上,后者都略遜一籌。于是,有人質疑快男的賽制,甚至懷疑比賽存在“暗箱操作”。這些猜疑雖然有一定的合理性,卻也不能不說,乃是對于作為大眾傳媒的電視缺乏了解所致。
  
  超女也好,快男也好,每次賽事都能為中國的流行樂壇注入新的血液。然而,推選或包裝最有實力的歌手進入樂壇卻并非媒體的職責,媒體只不過是為歌手們提供了一個面向大眾的平臺罷了——媒體可以制造神話,制造偶像,制造熱點,制造轟動性的事件,卻無法保證留在臺上的都是最優(yōu)秀的選手,因為媒體在任何時候都不是裁判員。
  
  作為大眾傳媒,不管從其本性或從其自身的利益方面考慮,電視都不得不考慮廣大觀眾的審美趣味與接受能力,因此,往往最好的東西倒不適宜于在電視上展示,越是通俗,越是中不溜秋甚至中等偏下的玩意兒,倒越能叫座。宋玉《對楚王問》曰:“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shù)千人……其為陽春白雪,國中屬而和者不過數(shù)十人!鼻吆凸,自古皆然。如果電視節(jié)目按照“陽春白雪”的路子去制作,結果收看的人卻廖廖無幾——不但將造成媒介資源的巨大浪費,而且也是一種不尊重大眾的需求,甚至剝奪公眾“俗”或“娛樂”的權力的表現(xiàn)。正因為這樣,像于丹、易中天、王立群等這類二三流——甚至不入流——卻長于表演的學者倒很容易在電視上露臉出大名,而真正一流的學者卻只能在自己的小圈子內獲得名望。
  
  當然,我并不是說,在陳翔與武藝的PK中,陳翔是“陽春白雪”,而武藝則是“下里巴人”。我的一位朋友毛筆字寫得還不錯,而我卻連鋼筆字也寫得很臭,可在徐無聞先生的高足——當代書法大家陳龍海老師——的眼里,我與他的區(qū)別僅僅只是毛筆字與鋼筆字的區(qū)別罷了;同樣,在真正的歌唱家看來,陳翔與武藝的區(qū)別也僅僅只是毛筆字與鋼筆字的區(qū)別罷了。因此,陳翔與武藝誰出局都不重要,就算陳翔略勝武藝一籌,按照電視的固有邏輯,離場的未必一定就該是武藝——因為電視上比拼的本來就不僅僅是技藝,故觀眾們似乎用不著為陳翔的出局而憤憤不平。
  
  就流行歌曲自身來說,“唱什么,怎么唱,唱得怎樣”對于一首歌或一位歌手的走紅同樣并非是最重要的。換句話說,歌曲的品質或歌手的實力并非在歌壇上勝出的決定性力量,甚至有時對某首歌或某位歌手的走紅只起到了微不足道的作用。傳播學中的“議程設置”理論表明,媒體的鏡頭對準哪里,哪里就會成為熱點;作為現(xiàn)代文化工業(yè)的產物,資本投向某首歌或某個人,那首歌或那個人同樣會成為熱點,成為流行歌曲或歌壇明星。
  
  總之,大眾媒體和流行歌壇都有其固有的邏輯,它們有不同于傳統(tǒng)“精英文化”的運作機制及闡釋世界或事件的方式。對于陳翔出局的各種爭議歸根結蒂其實就是“草根視角”、“媒介視角”、“商業(yè)視角”等等與傳統(tǒng)上占統(tǒng)治地位卻正日漸衰落、風光不再的“精英視角”相沖突的表征。
  
  西諺云,“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對人世間的一切都抱持著“精英視角”不肯放手的人們,何妨轉向“陽春白雪”的方面去尋求自己所追求的高雅,大可不必將自己的品位強加在“下里巴人”的身上,并對“下里巴人”的粗俗和沒有品位指手畫腳。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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