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如何“融入”公眾

時間:2012-09-14 10:25   來源:人民日報

  最近,一些文藝明星又遭輿論質疑。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是社會資源滋養(yǎng)的結果,因而從一登場,就必定受到社會的關注。只是,現在的關注常常是“負面”居多,有的是明星不明就里地成為他人不當謀利的工具,有的是明星的不良行為被發(fā)現并曝光,還有的是某些娛樂媒體的捕風捉影甚至無中生有的惡意炒作。全社會的目光一日尖銳過一日,如何在大眾媒體的語境里維護明星的聲譽,也成為各種經紀公司、公關公司競相比拼的“活計”。藝人成名需要勤奮,需要“藝高”,需要機遇,需要環(huán)境,但我以為,在關系明星聲譽的種種因素中,最根本的一條,在于明星與公眾的關系,特別是與公眾在精神上的密切聯系。

  明星與公眾的關系首先是他的藝術創(chuàng)作與公眾的關系,最重要的表現是作品的價值取向與公眾的關系。趙丹在人們心中難忘,是因為他在幾十年電影生涯中創(chuàng)造的藝術形象反映了人民的心聲和社會價值觀的進步。侯寶林的相聲藝術難以超越,是因為他的諷刺之笑里總是包含了健康向上的深刻內涵,諷刺與崇尚、諷刺與美好融為一體。杰出的藝術家在自己的創(chuàng)作中總是堅持精神價值的高度,不會為了金錢名利而去創(chuàng)作那些淡漠人民心聲,遠離社會矛盾,不痛不癢,犧牲藝術品位,浮躁、虛假、泡沫化的作品。

  這種體現在藝術創(chuàng)作中的浩然正氣來自于藝術家在做人和從藝上所堅持的正確價值觀。中國古代歷來主張藝品和人品的統(tǒng)一。老子講“致虛極,守靜篤”,孟子說“吾善養(yǎng)吾浩然之氣”。儒道都強調文人的精神修養(yǎng),這也是歷代杰出詩書畫家共同的人生氣質,是為文從藝先要有的一種精神境界。藝術家用什么樣的價值觀和品格立身處世,是決定其藝術風格的根本因素。如果首先考慮出場費和“紅包”的多寡,而不是角色和主題內涵的價值,一定沉淀不出優(yōu)秀的藝術作品。如果藝術成了赤裸裸的利益交換,明星醉心于不正之風,哪里還有聲譽可言?在這方面,許多老藝術家淡泊名利、潛心創(chuàng)作、為文化理想而堅守藝術品格的高風亮節(jié)值得學習。

  每當社會遭遇重大自然災害,不少藝人都會慷慨解囊,捐資捐物,甚至趕赴救災一線,給人以安慰和鼓舞。但是,藝術家對社會的關心、與公眾的聯系,比這種物質支援更重要的是精神世界的引領,比非常時期的“露面”更重要的是日常生活中的“融入”。現在歐洲有一些“快閃”音樂家,他們的職業(yè)身份是交響樂隊的樂手,但是在非職業(yè)場合,在演出旅途中,在地鐵、機場、火車站,在下榻的旅館外,他們有空就拿出樂器,三五結伴,演奏幾分鐘,給周圍的人們一個驚喜,給平常的生活增添一抹藝術的亮色。他們熱愛藝術,也熱愛社會,并且讓藝術成為一種生活方式,融入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也融入普通公眾的日常生活中。這是藝術與社會密切聯系的一個很小的切入點,但是經由它,街道、社區(qū)、學校等等生活平臺,成了更自然、更真實也更潛移默化的舞臺,由此串聯起的明星與大眾的關系怎能不密切?

  當然,明星與公眾良好關系的建立也與社會環(huán)境有關。社會輿論對明星的關注點、興奮點在哪里,對明星發(fā)展的方向、所走的道路有著重要影響。獵奇式地傳播明星的私生活,淡化明星的藝術創(chuàng)造、積極精神和刻苦學習,只會降低公眾對明星及其作品的審美期待,把藝術評論拉入八卦咀嚼中,不僅不能給明星的藝術精進以動力,反而會早早地把明星消費掉,使之成為又一顆匆匆隕落的“流星”。公共媒介對明星的形象化、及時性和廣泛性傳播固然重要,但是如何讓傳播的過程成為意義增殖的過程而不是價值稀釋的過程,如何讓明星在與公眾緊密的精神聯系中提升自己的藝術創(chuàng)造力,更是不容忽視。(路侃)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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