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多貪污事實擺眼前,一審也被判了無期徒刑,我納悶陳水扁為何至今還不低頭,硬是要與整個社會及司法的公平正義負(fù)隅頑抗?想陳水扁畫餅充饑,將自己的貪污說成是政治追殺;想民進黨一直為陳水扁的司法人權(quán)打抱不平;若再算上藍綠勢不兩立的是非觀念水火不容,我不知扁案的二審是不是會更加的富有戲劇性,讓一個簡單的貪腐案真的變成了各說各話的政治事件?讓陳水扁及他的全家越來越像一個受害者,最終逃脫應(yīng)有的制裁?
其實,陳水扁案審判至今,臺灣司法還真的給世人留下了許多司法不公的把柄讓陳水扁有機可乘。諸如:一、三審定讞前,任何人都不是罪人,都有他的司法人權(quán)。陳水扁就是死咬著這點,一次次提出他的人權(quán),讓司法對他和他的家人的不配合束手無策;而民進黨也片面地一次次提出司法人權(quán),要求解除對陳水扁的羈押,并呼喝陳水扁,將陳水扁的貪污所得全都歸類于政治獻金;二、特偵組所提供的事證不足以讓扁及他的家人徹底地認(rèn)罪。大案、關(guān)鍵性證人及證物全都還在待查中,這無形中讓不知情的綠營人士及支持者看著眼前這點“證據(jù)”有了他們合理的想象空間,至今還替陳水扁和他的貪腐集團鳴冤喊屈,而整個司法體系對陳聰明的不作為及反作為更是無可奈何;這樣的司法人權(quán),真的很讓親者痛仇者快,是非紛爭難平息;三、部分司法人員的意識形態(tài)凌駕于了司法的法條之上,判案看人定罪定案,給整個司法蒙了羞;諸如陳瑞仁的“孩子說”,周占春的“解除羈押”說,及臨時換將蔡守訓(xùn)的“無期徒刑”說,還有陳聰明的“模糊焦點”說,這一切無不反應(yīng)出臺灣的司法體系不是以法律為準(zhǔn)繩,而是以人的意識形態(tài)為前提,罪犯遇什么樣的法官,所判的結(jié)果會不同;檢視扁案,犯罪的事實在這樣的法官定案中成了一個可用可不用的附件,這是不是才是造成陳水扁及其共犯明目張膽翻供、串供、糊弄司法的平臺?這是不是陳水扁至今還不認(rèn)錯的后盾?
由此想到陳水扁為啥這么硬,是不是他還期待著二審及三審定讞前再多遇幾個像周占春式的審判長?如臺灣媒體所擔(dān)心的,真要高院有陳水扁的暗樁,時不時地給陳水扁通風(fēng)報信,并放消息給媒體,扁案的審理還會有它的公平正義可言嗎?
特偵組偵辦扁案的動作拖拖拉拉,二次金改、“機密外交”及扁家海外資產(chǎn)還是紙上談兵,扁案的二審及三審就這么在現(xiàn)有的四大案中打轉(zhuǎn)——說實在的,陳水扁還真的有理由“硬”。在這,我很奇怪這案子的演變怎么還跟變戲法一樣是被人按劇本給編排好的?而他陳水扁在這出戲中是主角,從一開始就好似要沒戲可唱了,盡講些荒唐話……現(xiàn)如今,回望案件的審理過程,我隱約覺得陳水扁所說的還是有章可循的:諸如他的司法人權(quán),他那大水庫理論,癡人說夢還真的都在這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彰顯;而那些不被人知的,人們期待知道的,扁家最不希望別人知道的案件本質(zhì)至今還是一個迷;還足以支撐著陳水扁及其家人繼續(xù)他們負(fù)隅頑抗的表演;由這想陳水扁為啥這么硬,我真的很痛心疾首這臺灣的體制給予了扁很大的想象空間,讓他有了硬的依據(jù);而臺灣的藍綠對決也給了陳水扁們很大的平臺,讓他們可以盡情地表演死不認(rèn)錯;陳水扁之所以硬,歸根到底是因他根本就不是主角,而是被人權(quán)衡利弊交換掉的跳梁小丑;追根究底,當(dāng)一切全都只是為了表演,你說他不霸王硬上弓地硬下去,他又怎么茍且偷生地保他的家人和貪腐所得?
看那么多親綠媒體及團體還在為陳水扁搖旗吶喊,蠱惑他表演貪瀆的荒唐劇,我真的很想說:只要陳水扁還存在于臺灣的政治舞臺,是非不分的臺灣亂象就永遠沒有祥和、禮義廉恥的一天!而今,最讓世人恥笑臺灣的,就是這亂象的藍綠、亂象的司法、亂象的體制全都在那美其名曰的“自由民主”下,群魔亂舞……(網(wǎng)友:單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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