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救護車不足,公車改革提供契機

時間:2011-06-01 15:41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浙江省溫州市交警部門通過連續(xù)3天突擊整治,查扣了82輛“山寨”急救車,溫州市急救用車及病人轉(zhuǎn)運亂象得到了初步扭轉(zhuǎn),市民普遍叫好。不過,“山寨”急救車在溫州存在時間不短,可謂屢禁不止。一談及整治,各個部門都有本難念的經(jīng)。《據(jù)5月30日《法制日報》消息》

  報道稱,此次整治行動之所以如此果敢,是因為媒體曝光后,浙江省副省長、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對此連續(xù)作出嚴厲批示,衛(wèi)生、交警等部門不得不聯(lián)手行動,3天共出動執(zhí)法人員1778人次,方取得初步成效。其中傳遞的信息不言自明——沒有一個有效的防范機制,對“山寨”救護車的查處沒有制度保障,只能依靠上級命令,來一次突擊檢查,打的不是陣地戰(zhàn)而是運動戰(zhàn),通過以往的經(jīng)驗,我們不難判斷,最終的結(jié)果還是不能如意。因為沒有釜底抽薪式的舉措,就不可能發(fā)生顛覆性的變化。

  溫州市“山寨”救護車屢禁不止,不外乎兩個原因:一者“山寨”救護車之所以有市場,就在于醫(yī)療機構(gòu)的救護車不能滿足民眾的急救需求,報道稱溫州市目前的急救車僅有28輛,這就為“山寨市場”提供了可乘之機,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填補了正規(guī)救護車不足引發(fā)的空白。二是“山寨”救護車之所以橫行,則是因為當?shù)氐谋O(jiān)管執(zhí)法部門處于失語狀態(tài)。從既有報道不難看出,各監(jiān)管部門對“山寨”救護車的態(tài)度是能放盡量放過,因為一方面民眾有需要,另一方面查處有難度。

  板子不能只打在監(jiān)管者身上,這倒并非為其開脫,監(jiān)管不力確實是他們主要過錯。但在筆者看來,真正的問題并不在于有多少“山寨”救護車需查處,也不在用何種方式查處“山寨”救護車,而是如何保證民眾的急救需求,在發(fā)生意外時不至于求助那些經(jīng)過改裝的“山寨”救護車。處于灰色地帶的市場競爭往往由于市場與政策之間不能直接銜接所致,比如私家偵探,在法律上不被承認,但在社會生活中極為需要,于是他們就在法律與民眾需求的夾縫中生存!吧秸本茸o車能夠生存,最根本的原因是救護車數(shù)量少,而實際需求與救護車數(shù)量不足之間,形成了一個空白之地,“山寨”救護車借機安插一腳。

  “山寨”救護車屢禁不止的根源正在于此。而解決“山寨”救護車的問題,筆者認為大致有個方法:一是讓“山寨”救護車市場合理化,在監(jiān)管部門有效的監(jiān)管下建立市場競爭秩序,例如存在隱患的車不能做急救車,無資歷的車不能做救護車等;二是采用釜底抽薪之計,用行政力量把這塊空白之地填補起來,就是說政府加大投入,購置救護車向公眾提供公共急救服務(wù)。其實,最近的公車改革已提供了一個解決救護車不足的方案:如果減少政府公車購置指標、降低政府的公車檔次,把省下的錢購買救護車,這個問題自然迎刃而解。不過問題就在于掌權(quán)者是否舍得座驥來買救護車了。(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戈海)

  

(本文為網(wǎng)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wǎng)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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