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丁某某到此一游”的印記刻到了埃及擁有三千多年歷史的盧克索神廟,一則微博被網友們在氣憤中輪番轉載,網絡瞬間形成了討伐丁某某的輿論場。丁某某的真實身份被“人肉搜索”是南京一名初中生。即便其父母在第一時間聯系媒體就此事公開道歉,而輿論旋風并未減弱。
丁某某的行為顯然是不文明的,但批評不文明行為不應該“以暴制暴”。以不文明對不文明,是難以實現道德救贖的。
丁某某屬于未成年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人肉搜索”并公布個人信息明顯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其父母在第一時間公開道歉,已經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網友發(fā)言繼續(xù)不依不饒,可能有“矯枉過正”之嫌,甚至有演變?yōu)椤熬W絡暴力”的危險。
眼下,已經有不少事件經網絡“發(fā)酵”后演變成為“網絡暴力”,給很多人帶來傷害。有些人思想存在一個誤區(qū),以為譴責不道德的行為就可以為所欲為,結果常常自己越過道德的底線揭人隱私、信口謾罵,淪為失德,甚至犯罪。
互聯網技術的發(fā)展給人人都提供了“麥克風”,而微博“自媒體”的興起,又讓個人的語言和觀點得以迅速傳播。不過,凡事都有兩面性。便利、快捷而且匿名的傳播環(huán)境,也容易讓人失去自律,不少人甚至“口無遮攔”,將網絡變成“語言垃圾場”。近年來,“網絡暴力”事件的頻發(fā)表明,伴隨著沖動與非理性,有些網絡言論正在越過道德和法律,撕裂著當事人的隱私,代替法官提前宣判當事人的罪責。
如果網絡言論一味地“只要自由、不要約束”,“只要權利、不講責任”,不僅危險,還很可怕——誰也不敢說自己不會成為下一個被“人肉搜索”的對象,因為隨時可能“躺著中槍”。
因此,網絡言論也需要增加理性。網絡雖然是虛擬社會,但仍然是現實社會的反映。網民仍然是公民,現實社會的法律和道德在網絡上仍然應該發(fā)揮作用。我們應該像在現實社會一樣遵紀守法,謹言慎行。面對網絡話題,我們應該理性參與、慎重發(fā)聲,不圖一時口舌之快,不能因為“披了個馬甲”就忘記自己的道德底線。
網民既是網絡的參與者,又是網絡的建設者和受益者。只有人人自覺維護和凈化網絡環(huán)境,健康、有序的網絡氛圍才可期待。我們應該自覺增加網絡發(fā)言的理性,學會冷靜分析,獨立思考,不獵奇、不逐腥,讓我們的網絡環(huán)境更加理性、健康。(中國臺灣網網友 熊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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