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永杰:“九二共識”就是善意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臺海研究》主編倪永杰的評論文章,針對日前臺灣聯(lián)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在《中國時報》上刊載的關于“九二共識”的看法發(fā)表不同見解。倪永杰指出,“九二共識”不是像曹興誠所說的兩岸各自表述,而是具有高度共識,體現(xiàn)了求同存異的精神,完全符合臺灣的法律規(guī)定,完全是善意、包容的解決之道,大陸對于“九二共識”的堅持不會因為臺灣政局、“反中民粹”而變動,也不會對藍綠而有差別待遇,不會對國民黨放寬、對民進黨從嚴。
評論摘編如下:
近日,曹興誠先生扣響了攻擊“九二共識”扳機,其在《中國時報》的文章,透露了他對于“九二共識”的誤解,到了扭曲地步,有必要理論一番。
“九二共識”不是像曹興誠所說的兩岸各自表述,而是具有高度共識,“九二共識”的共同版得到兩岸領導人直接公開的確認。2015年11月7日馬英九當著習近平、全世界媒體的面表述:兩岸兩會在1992年就一個中國原則達成了“九二共識”。其核心要義界定了兩岸關系是一個國家的內(nèi)部關系,而非國際關系。如今蔡英文不啻是是拒絕“九二共識”這四個字,根本原因在于不承認兩岸關系的一國關系,還有“一邊一國”的幻想。
“九二共識”體現(xiàn)了求同存異的精神,面對政治分歧,兩岸需要相向而行,求“一國”之同,存“誰代表”之異,“誰代表”是未來兩岸政治談判的議題。馬英九“一中各表”是講給臺灣民眾聽的,但他強調無論如何他都不會表成“兩個中國”、“一中一臺”,所以馬的“一中各表”決不會表成“兩中”、“兩國”,曹興誠所言馬“一中各表”成“兩中”只是杞人憂天。
“九二共識”完全符合臺灣的法律規(guī)定,決不是曹所說的大陸強加給臺北的“狗鏈子”!皯椃ā本褪恰耙恢袘椃ā,“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的定位就是“一個國家,兩個地區(qū)”,這些“法律”都賦予“九二共識”強大的法理基礎。因此,如果蔡英文承認“憲法”,以“兩岸關系條例”處理兩岸事務,她接受“九二共識”就不會有任何法理障礙,完全不必如曹擔心解散她的“政府”,唯一障礙就是她需要袪除“兩國論”、“一邊一國”的心理魔咒。
“九二共識”完全是善意、包容的解決之道,因為它沒有挑戰(zhàn)臺灣的法理基礎,反而給予合理存在空間,這是對臺灣現(xiàn)有政治秩序、生活方式的最大包容。8年來的實踐證明“九二共識”是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重要基石,猶如定海神針,產(chǎn)生巨大和平紅利,決不是曹興誠所說的“‘九二共識’帶來和平紅利是騙人的”。
大陸對于“九二共識”的堅持不會因為臺灣政局、“反中民粹”而變動,也不會對藍綠而有差別待遇,不會對國民黨放寬、對民進黨從嚴。民進黨高層拒不接受“九二共識”,實施“政治反中、文化去中、經(jīng)濟脫中、戰(zhàn)略制中”的“戒急用忍”升級版,導致兩岸陷入冷對抗、弱穩(wěn)定的僵局,損及的是臺灣民眾福祉。
曹興誠先生長期支持兩岸關系發(fā)展,熱心推動“兩岸和平共處法”。面對民進黨的全面執(zhí)政與逆轉緊縮兩岸之策,曹先生可否勸導民進黨多“放空”、多行善,而非挫傷兩岸關系發(fā)展的正能量,才會迎來兩岸關系的真“妙有”。(倪永杰,作者系《臺海研究》主編、廈門大學兩岸協(xié)同創(chuàng)新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