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公務機要費案,今天以證人身份傳喚前陳水扁當局“行政院長”蘇貞昌與“內(nèi)政部長”李逸洋到案,厘清陳水扁是否曾以饋贈等方式,交付他們公務機要費。
報道稱,蘇貞昌曾于2005年間擔任民進黨主席;李逸洋當時為民進黨秘書長。兩人于下午2時30分左右先后進入特偵組,并于3時20分左右離開。
蘇貞昌與李逸洋訊后均強調(diào),陳水扁確實于2005年間捐贈新臺幣2000萬元,贊助某項游行。至于媒體詢問,陳水扁捐款是否來自公務機要費,蘇貞昌則并未正面響應。(高大林)
相關專題:陳水扁深陷“洗錢案”漩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