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重慶10月19日電(記者王曉磊)記者從重慶市公安局獲悉,自2008年10月20日起,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注的臺灣游客來渝將可以辦理“落地簽”。
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負(fù)責(zé)人表示,自2008年10月20日起,重慶市公安機關(guān)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注直抵口岸的臺灣居民辦理臺胞證簽注。其中,為持5年有效臺胞證的臺灣居民簽發(fā)3個月一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為未持有有效入出境證件的臺灣居民簽發(fā)一次有效臺胞證和3個月一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