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今傳喚周玉蔻。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2日訊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周玉蔻去年8月在電視節(jié)目上發(fā)表洪秀柱“條件交換說”等言論,指洪秀柱要交換“立委”、交換“立法院長”、交換錢等,引發(fā)洪秀柱不滿,事后委托律師控告周玉蔻違反“選罷法”。臺北地檢署今天(22日)上午首度傳喚周出庭。
告訴狀指出,周玉蔻在2015年8月12日擔任電視節(jié)目《新聞面對面》來賓時,發(fā)表“就是說很多人說有條件交換說,我昨天還聽到更不好聽的說法,什么她要交換‘不分區(qū)立委’,她要交換,還有一個政論評論家,在公開說了說,她要交換‘立法院長’,我覺得有點過頭,對,然后還人更難聽的說,要交換錢”等相關言論。
洪秀柱辦公室表示,被告周玉蔻指稱告訴人所謂之“條件交換說”,殊非事實。被告發(fā)言前卻未向洪秀柱或洪秀柱辦公室為合理之查證,卻借由“有人說”之詞,將“交換條件”散布于眾,造成以訛傳訛。已涉嫌故意編造不實內(nèi)容,貶損告訴人清譽形象及社會評價地位。
本案是洪秀柱第二度控告周玉蔻。除本案外,洪秀柱另針對周玉蔻不實指控假學歷案提出“刑法加重毀謗罪”告訴,北檢還在偵辦中。(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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