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臺灣空軍花蓮基地F16戰(zhàn)機演習射擊魚叉飛彈。
21日,美國宣布總價值58.52億美元的對臺軍售計劃,中方已提出強烈抗議,預料將有連串反制措施。美國對臺軍售是長期干擾中美關系的問題,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迄今軍售案已達50余次。
美近年對臺軍售一覽 “規(guī)模小、次數(shù)多”是常態(tài)
2001年4月,美同意售臺4艘基德級驅逐艦、8艘柴油動力潛艇、12架P-3C型“獵戶座”反潛巡邏機、“愛國者-3”型防空導彈等先進武器裝備,總價值約180億美元。
2001年10月,美國宣布,向臺灣出售40套“標槍”反坦克導彈系統(tǒng),連同360枚導彈、零件等,總值約5100萬美元。
2002年9月,美同意售臺182枚“響尾蛇”空對空導彈、440枚“地獄火”二型空對地反裝甲導彈、54輛兩棲攻擊和指揮車輛以及各種通訊裝備和維修材料。總價值5.2億美元。
2003年11月,美同意售臺200枚AIM-120C-5型空空導彈。
2004年4月,美同意售臺兩套超高頻率遠程早期預警雷達及相關設備,總價值17.8美元。
2007年3月,美同意售臺453枚AIM-120C-5型空空導彈和“小!笨諏Φ貙,總價值4.21億美元。
2007年,美同意售臺66架F-16C/D型戰(zhàn)斗機,總價值超過臺幣1200億新臺幣,約37億美元。
2007年9月13日,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署宣布,出售臺灣12架P-3C型反潛機,以及144枚“標準-2”型導彈,軍售總價共達22.3億美元。
2007年11月13日,美國國防部通知國會,稱可能向臺灣出售價值9.39億美元的“愛國者”導彈升級系統(tǒng)。
2008年10月3日,美國政府通知國會決定向臺灣出售“愛國者-3”反導系統(tǒng)、E-2T型預警機升級系統(tǒng)、“阿帕奇”直升機等武器裝備,總價值達64.63億美元。
2010年1月,美國政府宣布,美國向臺灣出售“黑鷹”直升機、“愛國者-3”反導系統(tǒng)、掃雷艇等總額近64億美元的武器裝備。
縱觀2001年以來美國對臺軍售案,美國幾乎年年都向臺灣出售各種武器及配件。在多數(shù)情況下,每次軍售項目單一且數(shù)量較少,金額從數(shù)百萬美元到數(shù)億美元不等。
但有幾次是例外:2001年,曾綜合性售臺武器總值180億美元;2007年,曾綜合性售臺武器,約值22.3億美元;2008年,曾綜合性售臺武器,價值64.63億;2010年綜合性售臺武器達到近64億美元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