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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被裁定交保停止羈押 扁家弊案被告全獲釋

時間:2008-12-25 08:59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12月24日電 在陳水扁弊案中被羈押最久、前臺灣當局“調查局長”葉盛茂,今日晚間被臺灣高等法院當庭諭知以新臺幣500萬元交保停止羈押,并限制住居。

  葉盛茂去年12月與今年1月間,疑似將艾格蒙組織提供給臺灣洗錢防制中心有關扁家疑似洗錢情資透露給陳水扁,同時將公文正本交給陳水扁后,并未向“檢察總長”陳聰明報告,疑涉隱匿情資。

  12月5日,葉盛茂被臺北地方法院依圖利、泄密、偽造文書、隱匿公文四罪,一審重判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成為扁家洗錢弊案爆發(fā)以來首名被定罪的被告,更創(chuàng)下臺灣史上第一位“調查局長”被判刑的紀錄。

  當時法官認為葉盛茂所犯的是重罪,加上有串證之虞,裁定還押臺北看守所。葉盛茂提起上訴。

  目前與陳水扁家相關案件,包括已經起訴的疑似洗錢案、機要費案、竹科龍?zhí)顿彽乇装、南港展覽館案等四大案,特偵組偵查中的還有二次金改、“機密外交”、泄密等案,迄今已羈押兩個半月的葉盛茂是這些相關案件當中,最后一個獲釋的在押被告。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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