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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方死“咬”林毅夫 稱其“投敵罪行”在繼續(xù)

時間:2011-04-25 14:14   來源:國際在線

林毅夫返臺之路仍遙遙無期。

  由于在臺軍服役期間橫渡臺灣海峽投奔大陸,現任世界銀行副行長的林毅夫遭到臺當局通緝,一直無法返臺。近日,林毅夫何時能登島的問題再度被提出來時,臺灣方面的答復仍是“遙遙無期”。臺“國防部”聲稱,林毅夫的“投敵罪行”仍在繼續(xù),因此不存在追訴期屆滿的問題,“按法令可以判死刑”。

  稱其“投敵罪行”在繼續(xù)

  4月18日,臺“國防部”官員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國民黨籍“立委”劉盛良當場提及林毅夫有意返臺,并詢問其“叛逃”罪名的追訴期是否已屆滿。對此,臺空軍“常務次長”林于豹回答說:“林毅夫的‘叛逃’、‘投敵’罪行還在繼續(xù),因此沒有追訴期屆滿的問題,按法令可以判死刑!绷钟诒補充說,如今兩岸關系雖然和緩,但大陸仍是臺灣地區(qū)安全的最大威脅,“林毅夫的行為無法見容于臺軍核心價值”。

  對于軍方在林案上的態(tài)度,島內一直不乏批評之聲。2009年5月1日,前臺北地方法院院長胡致中寫了一封信給國民黨“立委”張顯耀,批評臺“國防部”在2002年對林毅夫發(fā)布通緝令是違法行為。胡致中認為,林毅夫投奔大陸發(fā)生在1979年5月16日,依據20年的追訴期,應該到1999年5月16日即停止追訴。也就是說,在1999年5月16日之后,臺當局已經沒有權利再追訴林毅夫的“犯罪行為”。

  臺灣;鶗懊貢L、知名律師陳長文隨后也投書媒體,聲援胡致中的論述。臺灣軍方曾辯解,林毅夫始終在大陸擔任公職,“投敵罪行仍在持續(xù)”,因此在2002年發(fā)布通緝令并無不妥。陳長文反駁說:“若幾位在1949年國共戰(zhàn)爭中投降‘匪軍’的年輕小兵,今天頂著花白的頭來臺灣旅游。這些人是否也該抓起來以‘投敵罪’論處?因為這些八九十歲老人投敵的‘犯罪行為’仍在‘繼續(xù)之狀態(tài)’!

  被校友視為偶像

  無論臺當局對于林毅夫采取何種態(tài)度,島內各界對于這名“叛逃者”多持正面評價。對于臺灣最高學府——臺灣大學的學生來說,這名校友頗令他們驕傲。在臺大網站上,很多臺大學子贊美林毅夫說:“在那個年代居然就能看到大陸的發(fā)展前景,相當具有前瞻性。”臺灣媒體對林毅夫的報道也充滿了溢美之詞,如將其與島內諾貝爾獎得主李遠哲并稱為“幾百年才出一個的‘臺灣之光’”。還有媒體用大標題“從不露聲色到一鳴驚人”形容林毅夫,報道寫道:“全軍隊的人完全不了解這位27歲的優(yōu)秀軍官心中的夢想。臺灣海峽雖然兇險,他依然決定遵循心中的人生指南針,實現心中的富強大國夢!

  雖然絕大多數臺灣鄉(xiāng)親對于這名優(yōu)秀子弟表示歡迎,但從目前的形勢來看,現年59歲的林毅夫何時能圓自己30多年的返鄉(xiāng)夢,仍是個問號。2002年父親亡故時,林毅夫曾向臺當局申請返臺奔喪。遭到臺當局拒絕后,林毅夫無奈表示:“忠孝能夠兼顧是最好的,可是人哪里有完美,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睂τ谂_當局何時解除對林的通緝,有分析人士認為,這恐得等到兩岸簽署“和平協(xié)議”之后。(《世界新聞報》 記者 韓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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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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