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臺灣選舉被稱“燒錢游戲” 企業(yè)為押寶兩頭捐款

時間:2011-09-19 08:19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選票政治的老家美國有一句流傳甚廣的話:“選舉致勝的法寶有兩個,一個是金錢,另一個我忘了。”這句話對票選領導人和民意代表的臺灣同樣適用。2012年臺灣“大選”報名已經開始,小政黨和個人參選人報名領個表就得交100萬元(新臺幣,下同),正式登記參選還得交1500萬元,如果沒選上的話,錢就打了水漂,可謂是最燒錢的一場游戲。

  多少錢選個“領導”?

  明年1月投票的臺灣“大選”和“立委”選舉要花多少錢?咱們先看看明文。為控制比賽燒錢,臺“選罷法”對選舉花銷封頂,參加“大選”的經費是一個以選民數為基數的算式,算下來大概是4億元;“立委”、“直轄市”議員為1000萬元;縣市議員600萬元;“直轄市長”5000萬元、縣市長3000萬元、鄉(xiāng)鎮(zhèn)長600萬元、村里長20萬元。

  再看潛規(guī)則。臺灣電影《黑金》中有一個情節(jié),老大問:你選“立委”花了多少錢?答:1500萬元。雖是臺詞,比明文更接近于真實。

  一位參加過選舉的人告訴記者,選“立委”不是明文封頂的1000萬元,而至少要花2000萬元,這個賬一算就清楚:在10公里的路面上插競選旗子,有人給拔了還得再補,200萬元沒了;印傳單,一張連印帶發(fā)3元,發(fā)給30萬選民不算多,一次就得90萬元,發(fā)個五六次500萬元又沒了;舉辦競選活動,場地、桌椅都是錢,還得出錢請人撐場子,一個人至少500元,沒有100萬元下不來;還有工作人員的工資、辦公室、辦公費……這還是老老實實地選,沒有買票和造對手的謠。造謠也要有成本。超過了封頂怎么辦?賬不能走選舉辦公室,要走諸如“后援會”、“某某之友會”,選舉賬面漂漂亮亮審查過關。

分享到:
編輯:張曉靜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