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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連勝文兇手:當時在拉扯中誤扣扳機

時間:2012-03-22 13:10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連勝文遭槍擊一案,板橋地方法院16日開庭辯論,槍手“馬面”林正偉強調(diào),當時他只是想嚇嚇陳鴻源,卻在拉扯中誤扣扳機,但蒞庭檢察官指出,拍攝畫面顯示馬面在第一槍擊發(fā)后,見對方?jīng)]有倒地,還想再開第二槍,并非單純恐嚇,請求法官判處馬面死刑。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定于5月11日宣判。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連勝文律師團則認為,本案是全臺灣矚目的案件,但院檢都朝誤擊方向辦理,不僅連勝文本人無法接受,民眾也不能心服口服,希望合議庭能重新對馬面測謊,厘清案件真相。

  2010年11月26日,連勝文參加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選前之夜時,遭馬面槍擊,子彈貫穿連勝文頭部后,流彈波及臺下民眾黃運圣。板橋地檢署去年1月,依殺人等罪嫌將林正偉起訴,并求處死刑。案件歷經(jīng)一年多的審理,板橋地院昨天開庭辯論,檢辯雙方對于馬面究竟是蓄意殺人,還是過失傷害、過失致死針鋒相對。馬面出庭時,神情相當平靜。

  蒞庭檢察官指出,馬面以案發(fā)時精神異常作為借口,但馬面事前多次到現(xiàn)場勘查,足見當時行為能力正常,且醫(yī)院監(jiān)定也相當正常;且案發(fā)當時馬面明知所持的制式手槍具有強大殺傷力,仍近距離對被害人開槍,而還想再開第二槍,絕非只是單純恐嚇。

  檢方也說,馬面在選前之夜公然挑戰(zhàn)公權(quán)力,犯后還避重就輕,請求法官判林死刑。馬面則以“不擅言詞表達”為由事前遞交答辯狀給法官,辯護律師陳振瑋則說精神監(jiān)定是在案發(fā)后五個月進行,與當時精神狀態(tài)未必相符,希望依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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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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