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警政署”統計,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三年當中,全臺共有二十六名警察自殺,其中包括彰化縣一名女警,自殺原因以健康因素八人最高,其次為債務問題與工作適應問題各六人,自殺方式以服毒或燒炭的十二人最高,舉槍自戕則以八人居次。
“警政署”表示,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每年分別有九、七、十名警察自殺,只有去年彰化一女警燒炭自殺,其余皆為男警。
自殺的警察中,以三十至三十九歲的最多,共十二人,自殺原因分析由高至低分別為:健康因素八人,債務困擾、工作適應不良各六人,感情困擾三人,家庭困擾兩人與精神問題一人。自殺案例中,有七件發(fā)生在工作地點,內外勤比例為三比二十三,顯見第一線員警的壓力確較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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