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2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bào)道,韓國首爾警察廳干員今天在韓國東北部江原道東海市,逮捕涉嫌1月12日在臺北101大樓搶走價(jià)值1200萬新臺幣鉆戒的韓籍搶嫌鄭容熙。但他已將到手的珠寶變賣并揮霍殆盡。
據(jù)臺灣警方調(diào)查,鄭容熙做案后,在臺灣盜用另一韓籍人士金在旭的旅行證件潛逃回韓國。韓國警察廳外事局高級干部向臺灣媒體表示,鄭容熙和金在旭是否屬同伙,尚需進(jìn)行對質(zhì),才能查明。
臺灣媒體援引韓國聯(lián)合新聞通訊社自江原道的報(bào)道稱,警方初步調(diào)查顯示,現(xiàn)年41歲的鄭容熙是因?yàn)橘債纏身而前往海外搶劫珠寶,并不是媒體所謂國際犯罪集團(tuán)成員。
警方初步調(diào)查顯示,積欠韓國賭場10億韓元賭債的鄭容熙,利用海外珠寶店對外籍觀光客疏于監(jiān)視,先后于去年12月31日和1月12日在日本東京和臺北101大樓的珠寶店,以購買鉆戒為由,共搶走了約7億韓元(約新臺幣1890萬元)的珠寶。鄭容熙向警方坦承,他已將搶劫來的珠寶鉆戒,以1億韓元脫手,用來償還賭債和揮霍一空。
韓國警方表示,鄭容熙為逃避臺灣警方的追緝,而在臺灣盜用了朋友金在旭的旅行證件返回韓國。其后,又為了逃避韓國警方的通緝,而于首爾、江原道束草、釜山等地流竄,終于今天在江原道東海市落網(wǎng)。(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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