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的一名廖姓男子,和同事陳女發(fā)生婚外情,廖并以手機拍攝陳女出浴畫面與兩人做愛過程;后來偷拍畫面遭廖男妻子發(fā)現,廖妻復制后到法院提告。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根據了解,廖男和陳女為同事,08年4月兩人到彰化投宿,廖以手機拍攝陳女出浴畫面及兩人做愛過程;陳女當時發(fā)現廖男在偷拍時,相當生氣并加以拒絕,但廖男還是拍攝下來,事后對陳女謊稱沒有拍成。
08年廖男外出時忘記帶手機,他的妻子查看手機并發(fā)現有兩段影片,其丈夫婚外情才因而曝光;廖妻復制檔案后,到法院提起告訴。法官審理認為,影片中陳女雖表示拒絕被拍,但并不是廖妻所偷拍,因此認定影片有證據能力,判處陳女有期徒刑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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