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15日消息 臺北縣林姓特殊教育老師被控上課時,當著多名學生面猥褻一名女生,后來又用膠帶將女生綁在重量訓練機上性侵,板橋地院法官審酌他以150萬元新臺幣與家屬和解,昨天依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六年。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判決指出,林姓老師去年五月底上課時,當著多名學生面前撫摸一名中度智障女生胸部,盡管女生不斷反抗和哭泣,林仍繼續(xù)猥褻;當時目擊的特教班學生,有的表達能力不足,有的則擔心被老師罵而噤聲。
去年六月九日,林在學校的重量訓練教室內(nèi),佯稱要受害女生示范操作重量訓練機動作,卻以自備膠帶將女生雙手捆綁在訓練機鐵架上,當著多名學生面前,像演性虐成人電影情節(jié)性侵女生。
一周后,女生父親要載她上學,見她面露懼色說不敢再上學,追問出上情,向校方反映才讓這起杏壇丑聞曝光。數(shù)名表達能力較好的學生在法官審理時證稱,兩度在教室里看到老師性侵女同學。
林老師在法官審理時,承認利用女生心智缺陷猥褻女生,但否認強暴脅迫,辯稱并未性侵。(中國臺灣網(wǎng) 高大林)
[責任編輯: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