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3日消息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北縣一名31歲汪姓送貨工,今年3月某日凌晨2點,酒醉后在土地公廟性侵70歲老婦人,不但將老婦人毆打、猛踹,還強(qiáng)奸老婦。臺北縣檢察官痛斥汪嫌手段兇殘,具體求刑10年。雙方以25萬元和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依施以凌虐強(qiáng)制性交罪,判處9年徒刑。(中國臺灣網(wǎng)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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