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被壹周刊爆料疑涉召妓,陳致中今天由律師羅鼎城陪同到高雄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壹周刊”求償新臺幣200萬元。
壹周刊在最新一期的雜志中報道指出,陳致中在7月3日凌晨,曾與一名綽號“妮可 ”的高級應(yīng)召女,到住家人文首璽附近的四季汽車旅館開房間,但這篇報導(dǎo)內(nèi)容卻顯得很粗糙,僅有的證據(jù)就是“妮可”的訪談與來自掮客的疑似陳致中的錄音,和過去該刊物會對名人進(jìn)行偷拍,以照片為證的模式大相徑庭。
而在陳致中方面,處理方式也有奇怪之處,他在被爆召妓后,并沒有立即采取“按鈴申告”的行動,以快速洗刷清白,反而先推給借車子的朋友、由妻子來背書,再來是藉召開記者會一味否認(rèn),聲稱如果他真的有買春召妓,愿意退出高雄市議員選舉,但是對于關(guān)鍵的7月2日深夜行程,卻是“愈描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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