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縣蘆洲分局警察莊志強,5月26日認為長官誣陷,槍傷所長后再舉槍自盡,事后高層警官還偽造調查筆錄說是家庭因素造成。因為筆錄造假,涉嫌造假的分局長張夢麟等3人被移送法辦。
莊志強的太太今天(6日)再次強調,在這件事里沒有任何家庭因素,而是工作的關系,先生以這種方式證明清白,她覺得太傻了。莊太太質疑,基層警員百般受到打壓,真的有同事之情嗎。
臺北縣蘆洲分局警員莊志強舉槍自盡,當時的蘆洲分局分局長疑似為了掩蓋真相,伙同督察組組長、派出所所長,施壓下屬制作假的調查筆錄,將莊志強死因導向家庭因素。警方當時說是他涉嫌吸毒,為了躲避尿液檢驗,但后來檢驗報告出爐,確定他沒有吸毒;他的家人認為相當委屈,還到縣長周錫瑋面前陳情,要求查出真相,還給莊志強一個清白。
調查結果顯示,在莊志強自殺后,張夢麟指示下屬制作假筆錄,指稱莊志強是因為家庭因素、壓力過大才自盡。蘆洲分局分局長張夢麟和派出所所長等人因此被調離職務調查。
臺北縣警局副局長官政哲表示,根據(jù)張夢麟說法,是說督察組為了慎重調查,要厘清真相,所以才會有第2份筆錄,而他們接到檢舉,為了厘清真相,勿枉勿縱,6月30日就已經(jīng)移送給板橋地檢署,作一個公正的調查,但對于第1份筆錄和第2份筆錄內容究竟有何不同,他則表示,案件進入司法偵查,內容就不便再提。(中國臺灣網(wǎng)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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